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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成立于19598月,主要研究法学基本理论,探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规律,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治问题。在法学理论研究和智库咨询等方面,法学所都曾为国家和上海法治事业作出过重要贡献。新时代,法学研究所正根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部署,立足上海,面向全国,以国家高端智库创新工程为平台,坚持学科建设和智库建设双轮驱动,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各领域研究,为国家和上海的法治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20114月,法学所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现拥有的二级学科硕士点共涵盖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法学所与山东大学共同设有法理学博士点,和华东政法大学共有刑法学博士点。

在四十五年来的研究生教育中,法学所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以及课堂+课题+智库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依托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等专门管理机构,法学所的研究生教育工作拥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教学管理和培养规范。培养经费充足,图书设施完善,奖助体系完备,社团组织健全,升学就业情况优良。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十分感谢多年来各院校对我所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诚挚地希望贵校能够继续向法学所推送优秀推免生,并推荐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所研究生。

为方便考生提前做好推荐免试申请准备工作,上海社科院法学所2025年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情况请参见下表,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名。

★最终以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官网9月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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