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 法学综合一
一、考试总体要求
本考试范围和要求适用于报考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一科目。法学综合一科目主要考察学生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和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原理和体系的理解和掌握。本科目要求考生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要求考生熟练掌握上述部门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及研究方法;能够对上述部门法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分析与思考,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一)法理学
法的形式;法的本质、作用和价值;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的过程;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二)中国法律史
法律的起源、发展与历代立法活动;历代法律的主要内容;历代司法与诉讼制度;近代法制的演变。
(三)宪法
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宪法的运行。
(四)行政法
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立法与行政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当事人;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法律适用。
(五)刑法学
总则部分: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均衡原则;刑法的渊源、刑法解释、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犯罪客体、法益、犯罪客观方面、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犯罪主体、单位犯罪、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认识错误、正当行为、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共同犯罪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罪数、刑罚的本质、刑罚的种类、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缓刑、减刑、假释、数罪并罚、时效制度。
分则部分:总则和分则的关系,罪状,法定刑,罪名,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间谍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六)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刑事证据;刑事强制措施;侦查程序;提起公诉程序;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必读参考书目: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学通论》,姚建龙主编,法律出版社2025年版。
注:命题组将可根据当年考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801 法学综合二
一、考试总体要求
本考试范围和要求适用于报考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二科目。法学综合二科目主要考察学生对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国际法学的基本知识、原理和体系的理解和掌握。本科目要求考生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要求考生熟练掌握上述部门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及研究方法;能够对上述部门法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分析与思考,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一)民法
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
(二)商法
商法总论;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
(三)经济法
经济法总论;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热点问题;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五)国际公法
国际法概述;国际法上的国家、居民与领土;国际组织;海洋法、国际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条约法;外交与领事关系法;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六)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国际私法概述;国际私法的主体;法律适用理论和法律选择方法;冲突规范与准据法;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经济法概述;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
必读参考书目: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学通论》,姚建龙主编,法律出版社2025年版。
注:命题组可根据当年考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