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树立了一座无法逾越的丰碑
——在高铭暄教授追思会上的发言
姚建龙
上海社科院党委副书记、法学所所长
2026年3月2日下午
于中国人民大学八百人大教室

高先生家属,各位领导、同仁,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齐聚在这里,共同悼念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人民教育家、杰出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高铭暄先生。作为上海社科院和法学所的代表,同时也作为曾经有幸受到先生指教点拨的晚辈,我深感悲痛,也特别感谢人民大学给我这样一个表达对先生深切缅怀和崇高敬意的机会。
先生是我国法学界的一面旗帜,他的一生,是为法学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数十年来孜孜不倦、笔耕不辍,将自己的智慧、热情与心血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我国的法治建设与法学人才培养。为人、为学、为师,先生树立了一座无法逾越的丰碑。
先生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以一身学识与毕生坚守,为我国刑法学发展和法治建设立下不朽功绩。他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制定,其贡献独特而唯一。他的学术著作体系严谨、见解深刻,为我国自主刑法学科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所倡导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法影响深远,启发了一代又一代法学学者与法律实务工作者,为中国法治事业的持续进步注入了持久而强大的动力。
作为一名卓越的人民教育家,高铭暄教授是“经师”与“人师”相统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大先生”。他凭借渊博深厚的学识、高尚纯粹的师德以及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数十年如一日地辛勤耕耘于法学教育园地,培育出一大批专业能力突出、胸怀家国天下的杰出法学人才。他始终奋斗在教学一线,九十高龄仍坚持给学生授课。他不仅系统传授法学理论与实务知识,更始终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引导他们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成长为既有扎实专业素养、又有担当精神的新时代法律人。
我在学生时期尤其是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有幸聆听先生教诲,也有幸获得以先生名字命名的“高铭暄学术奖”。先生倡导“读好书,做好人”,更言传身教、身体力行,生动诠释了何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还记得2019年11月1日,先生以91周岁高龄亲临我曾经的工作单位讲学。因正出访美国,我发信致歉。先生回信这“既是讲学也是学习,愿你在外安全、快乐”。谦虚之心和关爱后学之情,迄今回想仍令人动容。
先生与上海社会科学院及法学研究所渊源深厚,一直心系我所学科发展与智库建设,倾力指导、热忱支持,这份提携与关爱,深植于每一位同仁心中。2003年11月,先生应邀出席我所主办的“法人犯罪理论与实践问题”国际研讨会,并发表题为《论中国刑法中单位犯罪的几个问题》的学术演讲。2018年3月,先生再临我所“法律高端讲坛”,以《我国刑法立法的展望》为题,纵论中国刑法立法演进与未来方向,为青年学者点亮学术明灯。同年,先生在我所承办的“中日刑事法交流三十年学术研讨会”闭幕式上,精辟总结研讨成果,推动国际学术对话,其真知灼见至今润泽我所学术土壤。出发来北京之前,法学所的许多同仁、前辈都特意托我转达对先生的深切缅怀,叮嘱我表达对先生的崇高敬意与无尽思念。我所尤俊意研究员与先生是同乡和高中校友,其父亲还曾经是先生的老师。他专门撰写了《将一生献给社会主义刑事法治建设:追思法学泰斗高铭暄先生》一文表达对先生的敬意与哀思,并在上海市委宣传部领导的亲自关心下在追思会召开前发表。
先生的离去,是我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他的学术成就和人格魅力,将永远铭刻在我们心中。他为我国法学事业做出的贡献,将永载史册。先生虽逝,但精神永存。他对法治事业的执着追求,早已融入中国法学发展的脉络,成为激励后学前行的不竭动力。先生之志,在明法理、正人心、安天下;先生之学,在守正创新、融通中西、知行合一。正月十四尚在年节,春寒料峭而松柏常青,吾辈于此追思,非止于哀,更在于行——当承先生之志,传先生之学,以更坚定的步履深耕法学研究,以更务实的行动推进法治建设,不负先生所望,不负时代之托。
高先生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