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商共建法学期刊发展工作。11月22日,由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教育部重大专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项目组、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治与法律》编辑部共同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端论坛(2025)暨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2025)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总部小礼堂顺利举行。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与法学期刊发展”。
来自中国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当代法学》《法学论坛》《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东方法学》《行政法学研究》《中国法律评论》《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政法论丛》《财经法学》《法律适用》《法治研究》《南大法学》《中国应用法学》《社会科学》《学术月刊》《探索与争鸣》《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期刊届的代表,以及《政治与法律》编委会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报刊出版管理中心、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处、《政治与法律》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和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全体科研人员等近8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并围绕会议主题分四个单元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开幕式
主持人
陈庆安
《政治与法律》常务副主编,编辑部主任、研究员
陈庆安介绍了与会领导专家,对大家的莅临指导表示热烈欢迎。
论坛致辞
张文显
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社科委法学学部召集人,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法制与社会发展》主编、教授
张文显指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刚刚闭幕,本次会议既是一次集体学习会议,也是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一次动员会议,更是凝聚共识,发挥法学期刊在阐释、研究和丰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次重要研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科学的理论,也是一个开放的理论,并且将持续创新发展。本次会议最重要的意义就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实践渊源。对此,法学期刊在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围绕三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工作。第一,宣传阐释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改革,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则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无论是改革还是发展,都离不开法治,这就需要法学界持续深入地阐释研究。第二,宣传阐释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的新提法、新要求,亟需法学界予以阐释研究。第三,阐释并宣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做好宣传工作,这是我们法学期刊界永恒的主题。
姜平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
姜平代表上海市法学会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相关主题系列研讨会已经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连续举办多届,成为法学界的重要学术品牌,为促进法学理论创新、服务法治实践提供了思想交融的平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刚刚召开,本次研讨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意义重大且恰逢其时。上海作为法治实践的重镇未来要做好三方面工作:第一,将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落实“十五五”规划结合起来;第二,结合上海超大城市治理实践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深化和内化的阐释;第三,通过法治手段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姚建龙
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兼法学研究所所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政治与法律》主编、研究员
姚建龙在致辞中对各位专家学者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各位专家学者对法学所以及《政治与法律》杂志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谈道,本次会议是《政治与法律》杂志连续第五次主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也是第二次与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教育部重大专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项目组合作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端论坛”。本次研讨会是法学期刊界的一次盛会,也得到了法学界的高度关注。法学期刊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中负有特殊的使命和责任:第一,法学期刊应成为深入学习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服务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强阵地;第二,法学期刊应成为推动法学理论创新,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核心引擎;第三,法学期刊应成为传播中国法治声音,增强我国法学国际话语权的重要窗口。
专题研讨一
主持人
郭为禄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政治与法律》编委会委员、教授
郭为禄高度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重大意义,并简要介绍了专题研讨一的流程与发言嘉宾。
发言人
谢海定
《法学研究》常务副主编、研究员
谢海定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阐释,可以从“道、治、相”三个不同层面去把握:一是“道”的环节,涉及法治价值理想,如以人民为中心、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需厘清这些表述的层次关系;二是“治”的环节,关注制度设计和规范运行,将理念、道路、方法具体化为各领域的制度安排;三是“相”的环节,即实践性环节,检验制度效果在具体场景中的呈现。法学期刊应在不同层次发力:将价值理想与制度设计衔接,使其体现为各领域具体规则;通过实践效果检验,对照初始设计目标,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这种分层研究有利于实现良好法治秩序的运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走深、走实。
王锡锌
《中外法学》主编、教授
王锡锌从比较法视角分享了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一些心得体会。他从整理的大量英文文献材料为切入点,讲述了西方在研究中国法治建设方面进行的讨论和存在的偏差,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法治建设成果的海外传播分享了自己的看法。他强调,中国学界特别是法学期刊应加强对话性研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系化研究成果融入国际学术讨论,以中国实践为基础,指明正确方向,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霍政欣
《政法论坛》主编、教授
霍政欣强调了在宏阔视角下讨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不仅要进行内部探讨,也要了解和回应国际社会的关切。他指出,随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第二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召开,法治表述有所调整(如“反干涉”调整为“反干预”),学界需要厘清这些变化背后的国家思考。他特别提出“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问题”,认为应研究如何在不同话语体系和思维体系中有效传播中国法治理论。
高圣平
《法学家》常务副主编、教授
高圣平表示,法学期刊承担着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使命。他介绍了《法学家》未来在相关专栏下的四大选题方向,包括: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属性、人民立场、理论品格和实践伟力;加强科技创新、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领域的立法研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以及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系列文章。
赵毅宇
《中国法学》编辑、副研究员
赵毅宇在汇报中指出了当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存在投稿数量减少、学理化不足、规范性欠缺等问题。建议法学期刊通过三方面的举措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创新发展:一是以法学期刊集群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协同化,充分发挥法学期刊的学术引领作用,实现理论界与实务界、法理学界与部门法学界、成熟学者与青年学者的研究协同。二是以法学期刊专业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体系化学理化,系统总结提炼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基础理论、领域法治理论、法治运行理论、涉外法治理论、依规治党理论等。三是以法学期刊规范化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精准化,通过规范概念使用、内容表述和文献引用,提升研究质量。
与谈人
曹文泽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原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政治与法律》编委会委员、教授
曹文泽指出,《四中全会公报》和《十五五规划建议》都涉及法治建设的各主要领域,需要认真深入研读,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和有组织的科研。同时需要具备更加开放、前瞻、全球的视野,做到宏观、中观、微观三重视角的统一,强化问题意识,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在宏观层面,应关注法治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十五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在中观层面,要关注法治对重大工作部署落实见效保障作用的重要性;在微观层面,则要更多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领域的具体法治保障问题。
丁伟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政治与法律》编委会委员、教授
丁伟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关键在于指导实践、及时归纳经验。“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重要理论新命题,核心是实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的协调同步,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作用。这突破了立法相对滞后的传统观念,强调当上层建筑正确把握经济基础发展规律时,法律可对经济基础发展起积极作用。他以上海自贸区的改革为例,分享了在推动重大改革时,如何运用立法智慧和特殊的法律调整方式来破解法律障碍,确保中央重大决策的成功落地,体现了“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的上海经验。
王青林
《新华文摘》编审、人民出版社编辑委员会委员
王青林认为,法学研究包含实体法和程序法两大体系共六个环节:实体法的价值、规范、实践三环节,程序法的事实、证据、程序三环节。对于西方学界对中国法治的讨论,他认为关键在于如何定义法治,强调不同文明基础下的法治价值不同,不能用西方中心主义的标准来评判。他指出,中国的法治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如“枫桥经验”是对诉讼的必要补充。应在全球文明对话框架下理解不同文明的法治基础,反对用单一标准评判多元法治模式,推动建立平等对话的国际法学交流机制。
主持总结
顾肖荣
《政治与法律》编委会主任、研究员
顾肖荣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总基调对法学期刊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夯实基础的必要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我国法学理论经历了从借鉴苏联法学和西方法学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二是相对西方法律体系历经几百年发展形成,我们的主要法律都是在改革开放后40多年来建立的,时间较短;三是随着社会、经济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法律也需要不断完善。全面发力是党中央对全国人民在新阶段提出的一个新要求,对法学刊物的要求就是要不断地追求卓越,力争上游,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使用中国自己的学术话语,提升法学理论研究的话语权。夯实基础与全面发力应同时进行、相互促进;全面发力是在夯实基础的前提下进行,只有夯实了基础,才能全面发力。
专题研讨二
主持人
李建伟
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处处长、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上海法治发展报告(蓝皮书)》执行主编,《政治与法律》编委会副主任、研究员
李建伟充分肯定了专题研讨一中报告人与与谈人所探讨问题的现实意义与学理价值,并简要介绍了专题研讨二的流程与发言嘉宾。
发言人
施伟东
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东方法学》主编
施伟东着重阐释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写入“十五五”规划原则的重要性,并以人工智能治理为例进行深入分析。他指出,人工智能的战略定位已从技术范畴上升为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的综合性要求。鉴于人工智能相关基础模型的快速迭代和全球竞争态势,加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任务日益紧迫。他强调,中国法学界应抓住治理场景丰富、治理规模巨大的优势,将中国对于人工智能治理的意见和智慧通过法学期刊转化为体系化的学理表达,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更好捍卫人类福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徐鹤喃
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主编、教授
徐鹤喃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在办刊工作中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政治站位。要围绕“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学习,更好树立大局观。坚持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推动选题策划、约组稿等办刊工作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法学期刊在三个方面负有不可替代的时代使命,宣传阐释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当下的法学研究更多强调和体现实践导向,强调把文章写在中国大地上,但其中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张力仍然值得关注。应当更一步探索理论与实践协同发展的路径方法、提倡从司法实践中发现真问题、提炼新理论,将中国本土实践智慧转化为学术成果,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提供源源不断的实践资源。
解志勇
《比较法研究》主编、教授
解志勇围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阐述了比较法研究在研究范式上的转向。场域上,传统的法系和国别比较场域,正转向系统化的法律文明和法治文明比较,并聚焦区域国别研究。内容上,研究思路从“外国法向内引”转向“中国法治思想和制度的对外阐释”。维度上,实现三重转变:一是从横向比较为主转向重视纵向比较,发掘中国法文化传统,由仰视西方转为平视对话;二是强化未来性比较,关注中国在前沿领域的引领地位;三是提升比较研究的现代性和未来性。这种范式转型有助于增强学术自信,为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话语体系、规则体系提供坚实基础。
支振锋
《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研究员
支振锋指出,法学期刊发展应注重三个“高”:高水平阐释、高质量转化、高水平交流。其中,高质量转化包含三个维度:一是关注实践,当前知识优势正从学院派向公共部门和市场主体转移,学界应发挥专业化、体系化、职业化优势,与实践深度结合创发新知识;二是关注微观具体问题,深入研究才能产生中国自主的理论创新;三是关注学科交叉融合,这是产生新知识、新理论、新思想的重要路径。期刊应更多介入实践、微观、交叉领域的研究,体现对学术的真正参与和引领,形成多元特色,避免千刊一面。
马治选
《法律科学》副主编、教授
马治选强调法治应兼具“硬度”与“温度”,并关注具体社会治理问题,认为这些问题折射出法律的有效性和人文关怀。他着重指出,当前新科技的发展突飞猛进,在新技术与法律问题的研究中需要避免“两张皮”现象,既要深入理解技术逻辑,又要准确把握法律规范,找到恰当的结合点。如算法控制、数据垄断等问题,需在传统法律框架内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才能纳入法律规范体系进行有效调整。研究者特别是青年学者开展跨学科研究需要具备充分的知识储备,同时应重视编辑修改意见,不断提升研究能力。
与谈人
沈国明
上海市社联原党组书记,《政治与法律》编委会委员、教授
沈国明表示,关于人工智能相关法律问题的题目很热门,但还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不能明明知之甚少,也硬要拼凑文章。现在技术层面进步飞快,与人工智能相关的社会关系变化很快,出台的规则既要有利于建立相关秩序,也要有利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因此,无论是作者还是编者,对相关研究都应持严谨审慎的态度。为使研究风气更好,期刊评价体系似乎可以考虑加大接受社会和读者检验的分量。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可对前一阶段的改革进行深入总结,借鉴意大利、韩国、法国等国的经验教训,对人事制度改革、简化流程改革、司法人员绩效考核、公益诉讼等问题,提出更切合实际的研究成果。关于比较法研究,经过40多年的努力,已经发生了对西方法学由仰视转向平视的变化,现在,又注重在纵向比较方面挖掘传统法治文化资源,这有助于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规则体系、话语体系。在知识优势正从学界向公共部门和实务部门转移的当下,学界应加强与实务部门结合,从实践寻找问题,成果服务于实践。
何艳
《法商研究》编辑部主任、编审
何艳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和期刊相关栏目建设应从三方面着力:一是精准阐释,规范准确地理解和传达核心要义,避免过度阐释和错误阐释;二是创新性阐释,通过阐释方法创新、新视角开拓实现内容层面的创新,如引入中外对话、宏观微观结合、理论实践结合以及跨学科交叉融合研究;三是引领性阐释,引领部门法学和领域法学研究,将阐释工作贯彻到具体法律问题解决。实现高水平、高质量阐释需要从选题制度、审稿制度、编校制度、作者队伍建设、编辑能力提升等多方面加强制度建设,通过系统化的制度保障促进期刊高质量发展,真正发挥阐释性研究对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的推动作用。
徐雨衡
《清华法学》编辑部主任、编审
徐雨衡对本次会议的学术引领作用表示感谢。她指出,进入新时代,人类社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全球化浪潮与逆全球化暗流激荡交锋,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重塑发展格局,社会结构与价值观念在转型中重构,文明交流与文化冲突在碰撞中共生。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法学期刊作为思想创新的策源地、理论传播的主阵地、学术对话的桥梁纽带,肩负着记录时代变迁、凝练实践智慧、引领文明走向的特殊使命。法学期刊不仅要承载解答时代课题的思想成果,更要成为贯通理论与实践的通道、连接中国与世界的纽带,为人类文明发展锚定精神坐标,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学术支撑。在人类文明演进的关键节点,法学期刊也应以思想策源地的姿态回应时代之问,重塑哲学社会科学期刊的使命、责任和担当。徐雨衡谈到在《清华法学》的期刊工作和学术研究中,遵循“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方针。她也分享了《清华法学》在数据法和人工智能研究上的积极投入,以及回复每一篇稿件的严谨态度。她提出期刊应推动学科融合,为学术创新开辟新路径。
主持总结
彭诚信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政治与法律》编委会委员、教授
彭诚信指出,法学期刊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当前,青年教师和博士生在学术发表方面存在一定困难,法学学科在高校综合评价体系中的特殊性需要得到更多关注和理解。建议法学期刊学会从两方面推动改革:一是探索法学期刊适度扩容的可行性,为青年学者提供更多高质量学术平台;二是进一步优化法学期刊评价标准,使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合理。法学期刊应当坚守学术本质,始终将质量作为第一标准,致力于为法学教育研究提供高水平平台。
专题研讨三
主持人
林彦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政治与法律》编委会委员、教授
林彦高度肯定了上午召开的研讨会一、研讨会二的重要意义,并简要介绍了专题研讨三的流程,六位发⾔嘉宾及四位与谈人。
发言人
曹险峰
《当代法学》主编、教授
曹险峰指出,期刊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及要求时,一方面要注意不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宏观要求简单地“学科化” 理解,即不能把贯彻空间狭义化;另一方面也要避免滑向凡法学研究文章都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的泛化理解,应在学术研究中把宏观部署与具体问题紧密连接起来,在理论与实践、政治要求与学术化表达之间把握好分寸和力度。《当代法学》作为一本学术型期刊,要通过“深耕法理、拥抱科技”的总体思路,既巩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优势,又积极回应数字法学、人工智能等新议题;要始终以学术质量为第一要务,通过高水平的学理解读和说理性阐释,为法治文明水平提升与法学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理论支撑。
胡玉鸿
《法学》主编、教授
胡玉鸿从四个方面介绍了《法学》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办刊思路。第一,在服务国家意识形态上,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和体系化建构。第二,以厚植理论深度回应重大实践,既加强对法学基础理论问题的稿件支持,引领学科前沿,又围绕立法、执法、守法等重大实践议题开展专题组稿,不以影响因子为唯一尺度,平衡各学科的发稿结构。第三,在作者队伍建设上,坚持尊重民间、扶持新人,加大对后起之秀的培育力度。第四,依托《法学》英文版,既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又扩大中国法学的国际影响力。
董彦斌
《现代法学》副主编、教授
董彦斌认为,要处理好新的实践与理论、学术研究以及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之间的关系。其一,会议本身是一项具有总结性和前瞻性的重大实践与工作部署,法学期刊应当通过组织系统、深入的理论生产来回应和反映这一实践,进而提出具有逻辑深度和前瞻性的理论建构。其二,要围绕重大实践议题,勾勒起相对完整的知识谱系与问题图景,使长篇学术论文真正实现“把问题想透、把学术脉络理清”。其三,要在研究与办刊中致力体系性构建,特别重视原创性理论与标识性概念的提炼,实现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不断深入。
袁方
《中国法律评论》常务副主编、编审
袁方指出《中国法律评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后即开设相关研究专栏,秉持宁缺毋滥原则,持续推出高质量论文。在此基础上,她概括了《中国法律评论》选题策划的“五个结合”: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兼顾学术深度与实践关怀,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二是基础理论与热点问题相结合,在扎根核心概念和基本原理的同时,敏锐回应时代热点和国家最关切的命题;三是中国本土问题意识与国际视野相结合,关注国际前沿学术动态,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四是线下与线上相结合,学术活动与新媒体宣传立体互动;五是大咖作者与青年作者相结合,打造“大咖引领方向、新秀驱动创新”的生态,兼顾学术高度与发展潜力。
明珠
《法学论坛》副主编、编辑部主任
明珠围绕期刊如何回应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从三个方面分享了《法学论坛》的办刊思路。第一,期刊要发挥学术引领功能,不能简单跟风,通过栏目策划、选题策划等方式,引导专家学者走一条理论联系实际、学术结合时代之路。第二,要找准办刊定位、凸显风格特色,综合考虑自身的稿源分布、历史传承和学科资源等因素,打造若干符合实践需求、反映自身优势专长的特色栏目,避免重复建设。第三,坚持开放与包容:一方面抵制单一“唯影响因子论”,对国际法、法律史等基础性、小众学科给予关注和支持;另一方面加大对青年学者及双作者稿件的扶持力度,在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优先考虑青年作者。
杨伟东
《行政法学研究》副主编、教授
杨伟东着重谈了法学期刊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时需要处理好的三个关系。其一是直接阐释与内在融合的关系。《行政法学研究》既刊发直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部署的文章,更重视将相关要求内在融入到行政法学核心议题之中,从而连接国家议程与学科发展。其二是短期任务与长远目标的关系。将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视为法学研究与期刊发文的终极指向。其三是前沿热点与基础研究的关系。在积极回应数字法治政府、人工智能等热点的同时,要警惕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诉讼等传统重大问题研究被边缘化,通过刊发高质量基础研究成果,重振这一领域的学术积累与理论自信。
与谈人
刘明昭
《人大复印资料》法学学科执行主编
刘明昭从三个层面谈了对本单元讨论的观察与思考。她概括了六家期刊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所做的实践:一是系统推动重要理论的阐释;二是着力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专栏,反映出未来一段时期法学研究的重点与热点,《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将在转载工作中高度关注并跟踪相关选题和稿件。从四中全会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共同指向出发,刘明昭提示对于法治保障作用、协同作用、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涉外法治和法治政府等若干关键点,学术期刊在这些领域已有一定研究成果,但整体仍有深化空间,特别是要防止研究出现“体量巨大而基础概念与范畴模糊”的倾向。
程绍燕
《法学杂志》副主编、编辑部主任
程绍燕介绍,《法学杂志》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杂志一方面设立了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固定栏目,长期坚持每期刊发相关稿件,并在实践中逐步完成从宏观总论向微观层面、具体问题视角阐释的转型,使理论阐释更加贴近制度建设和实践需求。另一方面,着力推进编辑部制度建设,将文章质量从高度依赖编辑个人判断转向依托规范流程和制度保障,以制度化方式提升审稿的专业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杂志通过编辑人员从业规范和特约审稿人机制,将更多优秀中青年学者纳入审稿体系之中。
李安安
《法学评论》编辑、教授
李安安介绍,《法学评论》在贯彻两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方面进行了多层次探索。一是通过“特稿”等固定栏目,持续刊发张文显、王利明、韩大元、江必新、吕忠梅等权威学者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磅文章,构成刊物的重要品牌板块。二是通过“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栏目,系统展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蕴意。三是建立涉外法治专栏,集中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四是通过“法史园地”专栏,坚持刊发法制史方面的文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此外,刊物在作者构成和选题上也坚持包容性定位,延续“首发新人”的传统,扶持青年学者成长,履行刊物的社会责任。
彭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编译部副主任,《中国刑事法杂志》编辑
彭玉介绍,《中国刑事法杂志》始终坚持服务司法实践、引领学术潮流的办刊理念,在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过程中突出政治性、学术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统一。她指出,首先要坚持政治定位,把牢意识形态关。其次,要在办刊实践中把握理论引导与服务实践、基础研究与热点回应、学术初心与期刊规律三对辩证关系,既坚持高质量理论原创,又紧扣司法实践热点,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倡议加强法学期刊之间的联动,推动学科繁荣。再次,她强调法学期刊在构建中国特色自主知识体系中的历史使命,呼吁在期刊评价体系中引入理论原创性、青年学者友好度和服务实践转化率等指标,以更好地维护法学期刊的学术初心。
主持总结
蒋惠岭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政治与法律》编委会委员、教授
蒋惠岭从六个方面概括了本单元研讨内容。第一,无论是学术论文还是时政评论,都必须紧紧结合中央部署、国家战略、大政方针,在与“顶层设计”同频共振中获得学术研究的现实支撑和话语力量;第二,与法学意义上的理论流派不同,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指引法学研究和学科发展的指导思想,更是执政党治国理政的法治战略安排,其定位和运用须置于宏大的政治背景之下方得其要;第三,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为我们的学术研究和期刊选题提供了重要信号与方向,值得学术界高度重视和研究阐释;第四,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教育和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研究将影响法学学术期刊的编辑活动,从而形成理论与实践并重、学术与应用并举的功能互补、良性发展;第五,法学期刊的对外传播功能直接影响中国法学的国际贡献。应当支持《中国法学》《法学》等领军刊物办好外文版,提升中国法学的国际影响力。第六,刊物应以稿件质量为选稿唯一标准,让同行盲审制度“名”“实”相符,切实为青年学者搭建发思想先声的平台。
专题研讨四
主持人
段钢
上海社科院报刊出版管理中心主任,上海社科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段钢充分肯定了前面三个专题研讨中报告人与与谈人所探讨问题的现实意义与学理价值,并简要介绍了专题研讨四的流程与发言嘉宾。
发言人
马长山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教授
马长山从数字时代切入,提出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关键突破口在于“数字法学”。当下数字时代带来的新问题对中美欧而言大体相似,为中国提供了难得的“同一起跑线”机遇。在国家层面,中国在人工智能与数字法治的实践上走在前列,数字法院、数字检察、数字监察、数字政府乃至互联网法院,一键阅卷、一键分析、一键生成等创新为命题提炼和理论升华提供了丰富资源;在全球层面,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数字契约”等国际规则制定并主导巴黎人工智能峰会成果,这些都是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抓手。
孙培福
《政法论丛》主编、教授
孙培福围绕评价体系问题,指出厘清和实施对学术成果的客观评价标准对于构建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非常重要的。法学作为人类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也应当具有且体现所有学科共同的本质属性,必须同样接受理性思辨和客观论证的认知规律,而不能仅凭主观认知、情绪表达或“自说自唱”来生成所谓研究成果。人类各学科诸多的研究成果往往互相借鉴、相互支持,在交叉融合中和谐地推动人类文明进步,而目前法学研究中虽然较多依赖和汲取了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却较少向其他学科输出我们成熟的贡献,其原因或与我们缺乏理性思辨和客观论证的认知能力有关。基于此,《政法论丛》长期探索和实践了对法学论文可操作的客观评价标准,大力倡导“自然语言的形式化”,即在洋洋洒洒的自然语言表述中,应当潜在具有可用形式化语言来归结和刻划的逻辑推论架构,这个架构的科学性是一篇法学论文优劣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自然语言的形式化”既可作为作者自身研究过程的自我要求,也可用于梳理评价所涉参考文献的客观尺度。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应当把建构科学、客观且富有实操性的评价标准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解亘
《南大法学》主编、教授
解亘强调,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他认为,并非所有领域都适合另起炉灶地构建“自主体系”,对与市场经济紧密相连、需要对接世行标准和营商环境评估等带有普世性的领域,应保持足够敬畏,若一味标新立异,容易偏离国际通行规则,造成制度混乱。他提出,法学期刊在把关时应区分不同领域:对于试图在普世性强的领域“另造体系”的文章要谨慎对待,而对扎根中国现实、具有本土特征的新概念、新制度则应积极鼓励,以实现普世性与中国特色的有机统一。
陈永强
《法治研究》执行主编、教授
陈永强从五个关系谈《法治研究》助力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办刊体会。第一是传统与新兴的双轨并进:一方面坚持对传统实体与程序部门法的基础理论研究;另一方面通过“新兴领域的传统化”,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纳入既有法理框架。第二是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尤其重视将典型公报案例和新型疑难案件的提炼上升为理论议题,同时要求纯理论研究也必须落脚于法律条文和案例。第三是学术与政治的兼顾,在严守政治底线的前提下推动政治话语的学术化转化。第四是名家与青年互动,加大对青年博士和讲师稿件的选用。第五是特色与普世的转化,中国特色理论资源在正义性和普遍适用性上经受检验,就有望成为具有普世影响力的“中国理论”。
朱晓峰
《财经法学》副主编、教授
朱晓峰将“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与期刊的功能定位联系起来,强调知识体系既有无意识生成的一面,也有有意识塑造的一面。他主张,期刊在审稿时不能以“概念是否源自西方法”为唯一尺度,应保持开放心态,善于从看似“错误”的概念和规则中发掘潜在的创新价值,即使短期内引用率不高,也要愿意承担学术风险,保护可能孕育自主知识体系的成果。另一方面,新兴经济形态为中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制度试验场,《财经法学》依托“财经法治热点”等特色栏目,将数字经济领域的前沿问题作为发力点,力图通过对新业态中原创概念和规则的提炼,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形成作出应有贡献。
杨奕
《中国应用法学》副主编、编辑部主任、研究员
杨奕以“四个坚持”概括《中国应用法学》的办刊理念。其一,坚持政治引领。由大法官和专家学者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研究阐释,既避免“千刊一面”,又凸显应用法学特色,实现政治站位与学术特色的有机统一。其二,坚持服务大局。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与国家法治建设战略需求选题,让法学研究与时代同频、与实践同步。其三,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法答网问题研究”等特色栏目,引导理论研究聚焦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以问题解决带动理论创新与制度完善。其四,坚持成果转化。注重发挥期刊和内参的联动效用,将期刊中具有实践价值的观点精准提炼后报送决策层,打通理论成果向立法建议、司法政策和裁判规则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与谈人
韩利楠
《法律适用》编辑
韩利楠从三个方面介绍《法律适用》助力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实践。第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编辑工作,在选稿、审稿、校对各环节严格把关涉政表述,强化相关专题策划和重点栏目建设。第二,坚持以实践问题为导向,服务法律适用统一。《法律适用》立足我国国情,聚焦审判实践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新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组织专题,邀请法官与学者共同撰文,突出稿件的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和对司法实务的引领作用。第三,重视扶持青年作者与平台建设,在理论界与实务界作者发稿比例上力求均衡,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实践法学笔谈”等新媒体推送短小精悍、务实管用的实践性文章,发现、扶持具有学术潜力的作者。
孙冠豪
《探索与争鸣》编辑
孙冠豪从综合刊的角度谈了三点体会。其一,认同“数字法学是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突破口”,当下数字法学已成为显学,尽管当前研究成果良莠不齐、存在一定泡沫,但数量积累是质量突破的前提,应在包容探索的同时,用传统规范的研究方法“安放”新问题。其二,指出现有评价体系下综合刊在与法学C刊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综合刊可以通过让法学与哲学、经济学等多学科对话的方法,在“淡化学科边界”的路径上将综合刊劣势转化为优势。其三,在注重中国特色标识性概念的同时,也应尊重并创造性运用传统和普遍概念,使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建立在真正的思想沟通之上。
盛垒
上海社会科学杂志社副社长、副总编辑(主持工作),研究员
盛垒结合综合性期刊《社会科学》的法学栏目实践,指出刊物应重点关注三类议题:一是传统法律文化资源与法治文明的创造性转化,回答“我们是谁的法学”这一根本问题;二是立足百年变局和涉外法治需求的国际法研究,关注具有整体性和引领性的原创理论,而不仅是具体规则的修补;三是司法改革与数字时代的法学问题,如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评价、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数字正义、数字权利、算法不平等等基础理论。他表示未来将努力尝试跨部门法、跨学科专题组合,以中国实践与标志性概念为支点,在综合刊的平台上推动法学研究的纵深发展。
钱运春
《学术月刊》总编、研究员
钱运春提出期刊应在中国式现代化和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中承担三重角色:一是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探索者,通过对互联网法院等实践走在前列而理论相对滞后的现象进行学理提炼,使中国经验在刊物上“成形、成论”;二是学科建设的引领者,通过持续稳定的高质量发文,服务重大项目申报和研究领域开拓,推动法学及相关学科的体系化发展;三是人才培养的促进者。他主张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推进“代表作制度”,减少数量压力,让刊物有余力坚持质量标准、遴选真正有价值的文章,这也将对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形成和中国式现代化理论自信的提升发挥更大作用。
闭幕式
主持人
陈历幸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政治与法律》副主编
陈历幸主持闭幕式。
会议总结
徐澜波
《政治与法律》原主编、研究员
徐澜波在闭幕致辞中指出,法学所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已经举办五届,此次研讨会吸引了三十多家法学专业和刊发法学论文的期刊负责人参加,影响力越来越大;参会的各刊负责人和代表在交流中介绍、展示了各自刊发的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论文的特色,并在讨论中形成了以宣传、阐释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宣传、阐释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关注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共识。本届会议研讨具体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性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阐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阐释”以及“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等四个主题展开,实质上都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探讨法学期刊的使命和实践路径;各刊负责人和代表普遍表现出办出自己杂志的特色、服务学界和国家法治实践的信心与决心,期待法学所的这项品牌活动影响力继续扩大,成为法学期刊界凝聚共识、共谋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