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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动态】《政治与法律》2025年第12期要目

日期:2025-11-26来源:法学研究所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1弘扬正确人权观的理论指南

作者:胡玉鸿(华东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苏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摘要:正确人权观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原创性概念,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人权观是正确人权观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人权观的重要著述可从四个方面予以解读。一是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伟大梦想,为此,中国必须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人权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治理。二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权既有人类社会的普遍性,又有基于各国地域、历史、文化的特殊性,为此,中国坚持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三是以改善人民实际生活为导向加强人权建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决定着中国人权发展的根本方向,为此,要肯定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将生存权、发展权视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四是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人权的范围与深度。全过程人民民主架构了民主选举权、民主协商权、民主决策权、民主管理权、民主监督权的完整民主权利体系,为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广泛、持续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提供制度支撑。全过程人民民主还拓展了现有法律规定的权利的范围,为中国未来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引。

关键词:正确人权观;人类共同价值;人权发展道路;幸福生活;全过程人民民主

 

【主题研讨——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的政策发展与立法演进
作者:李建伟(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上海市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政策与立法分为破冰期的政策松绑与立法确认”“突破期的政策升级与立法保障”“深化期的政策引领与立法推动三个发展阶段。这一历史进程孕育和形成了政策引领与立法推动双重机制这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工作的重要制度成果。以此为基础,可以系统分析我国民营经济政策引领与立法推动的经验启示与实施机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发展。

关键词:民营经济;政策;立法


3营商环境中道德和法律的内涵与功能定位
作者:赵立行(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表明中国市场经济在取得巨大发展的同时,在营商环境方面也长期存在种种问题,亟需以全国人大立法的方式进行促进。营商环境不佳的原因极其复杂,有些问题是法律滞后和执法不严所造成的,有些则是过分依赖法律法规所导致的,还有一些可归因于市场诚信缺失或道德危机等。虽然单向完善立法和执法可以强力整肃违法和不道德的行为,但是法律有其固有缺陷和效力限度,法律完善和执法严格并不能保证市场向道德的回归。这就需要在完善法律的同时,探究法律和道德在市场环境中各自的功能定位,明晰市场道德的特有内涵,明确法律的价值目标,注重培育市场道德,让法律和道德在市场环境下相互区别又相互协调,共同营造理想的营商环境。

关键词:营商环境;法律治理;市场道德;诚信建设


4对民营企业适用查扣冻措施的功能偏离与回归路径

作者:唐益亮(河南大学法学院百人计划助理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完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热点话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性与紧迫性。对涉企财产采取查扣冻措施的功能定位在于平衡各方利益,包括挽回被害人受损利益、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以及便于公安司法机关履行职责。但实践中,办案机关倾向于寻求本位效益,表现为审前返还被害人受损财产较为少见、存在查扣冻涉罪企业无关财物情形以及偏重效率价值,偏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对此,需要通过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助推其功能回归,实现对物强制措施适用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在理念上,重视民营经济的财产权保护,强化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加强公权力的制约监督;在规则上,以谦抑性为要求重塑适用程序,以科学性为导向改进管理程序,以实质性为标准优化处置程序,以有效性为目标完善救济程序;在配套上,事前设立管辖权异议制度,事中探索法院审前介入机制,事后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

关键词:民营企业;对物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刑事诉讼法修改


【经济刑法】
5供应链金融平台虚开数字债权凭证的技术逻辑与刑法规制

作者:董文蕙(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传统的通谋虚伪应收账款融资是意思自治行为,由民法调整,数字供应链金融中的通谋虚伪应收账款融资是由平台虚开数字债权凭证来完成的。基于对数字金融的区块链及智能合约技术逻辑进行实质解释,平台构建了基于技术理性的共识性信任和组织间信任融汇的数字信任,是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基础设施,因而属于刑法中的“其他金融机构”;数字债权凭证承载着原本的企业商业信用经由数字信任机制转化的数字金融信用法益,是新型数字金融票证。平台虚开数字债权凭证创设的危险不可逆转并产生大规模外溢金融风险,违反了其保证人义务,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该行为进行刑法规制具有目的和手段的双重正当性,符合金融刑法的规范目的,不会造成限制数字经济发展的后果,但应从限制共犯认定和严格解释“情节严重”两个维度进行限制适用。

关键词:应收账款融资;技术逻辑;数字债权凭证;数字信任;数字虚开

 

【专论】
6淫秽物品犯罪刑事惩罚根据的再反思

作者:罗翔(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在淫秽物品犯罪的司法适用过程中,道德主义不能单独作为淫秽物品接受刑事惩罚的根据,它必须接受功利主义的限制。在刑事入罪层面,需要通过损害原则对道德主义进行过滤,法益的实质是权利,而权利的前提则是体现人性尊严的道德义务,仅依据淫秽物品会败坏社会道德风尚而判定其值得刑事惩罚的观念不符合刑法的目的。关于“淫秽物品可能诱发犯罪,属于对人物化”的观点,即便其观点成立也与淫秽物品犯罪无关,因此不能作为刑事惩罚的依据。在淫秽物品犯罪中,对于宣扬性暴力的极端淫秽物品,属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打击范围,而对于淫秽物品的刑事惩罚根据则应该限缩为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刑法对淫秽物品的打击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把成年人当作未成年人对待。

关键词:淫秽物品;损害原则;保护未成年人;淫秽物品犯罪


7论我国数字法学教育的人文主义转型

作者:徐海琨(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摘要:我国数字法学教育陷入形式理性的科学主义误区,过度推崇法教义学逻辑与计算工具理性,致使教育脱离数字社会场景,难以平衡技术效率与人文价值。数字法学教育需立足本土实际,以人文主义调适科学主义,通过意识形态、方法论与法律思维的协同革新,培养兼具技术能力、法律素养与人文关怀的复合型数字法治人才。在具体路径上,需推动学科建设、课程设置与教学方式三维协同。一方面,优化法律硕士+跨学科模式,增设社会科学课程以强化学科价值基础,调整传统部门法以聚焦数字时代核心问题,设计融合课程以平衡技术与人文关系。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课题训练培育批判思维,依托交叉学科平台塑造系统思维,推动数字技术从形式理性主导转向人本价值赋能

关键词:数字法学教育;人文主义;科学主义;交叉学科;中国特色

 

【争鸣园地】
8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功用新探

作者:龙宗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巴渝学者讲座教授)

摘要:排除合理怀疑设置于中国刑事诉讼法,系对确实、充分证明标准的解释,与结论的唯一性排他性联系较紧密,且对其不进行高度盖然性盖然率评价。实践表明引进排除合理怀疑已达到预期目的,主要经验包括:以心证弥补印证,以解构配合建构,注意结合中国自身经验,关注间接证据定案,适用方法和对象多样化,且尝试对某些案件相对独立适用等。排除合理怀疑因其解释性与主观性特征,具有证明标准的多元适配性,可适用于降低证明标准后,涉财产事实、推定事实等事实的认定,由此保证刑事诉讼不同类型事实认定的品质及正当性。排除合理怀疑的人权保护功能凸显,刑事辩护对其适用的主要路径是解构证据体系。应加强辩护取证,推动实质化庭审及实质化陪审,为运用排除合理怀疑设置较好的基础与条件。

关键词: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证明功用;多元化


9国家安全视域中的标准必要专利司法竞争及中国应对

作者:罗莉(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百人计划特聘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标准必要专利取得的地域性和实施的全球性导致其纠纷解决中的司法竞争不可避免。专利制度是国家经济安全和科技安全的重要保障。专利授权和实施的国家性是专利国际条约的基石。构建标准必要专利的全球性实体规则和国际性的争端解决机构不仅会侵蚀各国的立法和司法主权,而且会带来巨大的制度变迁成本,进而消灭专利制度的多样性和创新,因此既不现实也无必要。推动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友好解决,提升中国企业在世界标准制定和形成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更符合中国利益。其路径和模式是,参照世界贸易组织发布的欧盟与中国的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争端的仲裁裁决,在司法竞争中秉持国际礼让,以促进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善意谈判为宗旨制定明确的禁诉令规则,由专利行政部门提供更多的标准必要专利公共服务。

关键词:标准必要专利;禁诉令;全球化;国家安全;标准必要专利公共服务

 

【实务研究】
10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的撤回权

作者:朱广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摘要:预付式消费是一种对经营者极其有利的交易模式。为吸引更多消费者参与预付式消费,经营者时常采取高压销售策略或欺诈销售伎俩。为使消费者享有真正的合同自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赋予消费者一种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可无理由取消合同的权利,即撤回权。从规范技术角度看,该司法解释未按权利的产生条件、存续期限、行使方式、行使后果等思维结构具体规定撤回权,只是以消费者可请求经营者退还预付款本金的简要表达概括地承认了撤回权。另外,该司法解释关于撤回权的排除性规定按通常理解也存在易引发经营者异议的问题。为使撤回权产生消费者保护的实效,一方面需要按照法定权利的应有规范体系对司法解释进行学理解释,另一方面需要对关于撤回权的排除性规定进行限缩性解释。

关键词:预付式消费;消费者合同;撤回权;冷静期制度;撤回期间


11论我国主导数字丝绸之路数字经贸规则体系的构建

 作者:王芳(吉林警察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摘要:构建“数字丝绸之路”数字经贸规则体系,治理目标上应兼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构建共建国家间数字经济伙伴关系网络;治理议题上应同时包括衍生性数字经贸规则与内生性数字经贸规则;治理机制上应兼具数字框架协议的灵活性与数字经贸协定的约束力。目前,构建“数字丝绸之路”数字经贸规则体系与实现双重治理目标之间尚存在差距。共建国家虽然普遍接受衍生性数字经贸规则,但是部分接受或尚未接受内生性数字经贸规则。由我国发起或与其他共建国家共同发起的数字框架协议,与我国和其他共建国家已签署生效或完成升级谈判的数字经贸协定之间尚未相互契合。治理目标上,应以“差异化-立体式”的策略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从器物、制度和理念三个层面构建共建国家之间数字经济伙伴关系网络。治理议题上,应提炼出更具互操作性的衍生性数字经贸规则,并按共建国家对内生性数字经贸规则的接纳程度,渐次地纳入内生性数字经贸规则。治理模式上,应以议题覆盖范围更广的数字框架协议引领数字经贸协定的谈判方向,并运用网络性权力在双边和多边层次上构建“数字丝绸之路”数字经贸规则体系。

关键词:数字丝绸之路;衍生性数字经贸规则;内生性数字经贸规则;数字经贸规则体系;北京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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