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法学所研究所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公布如下。
准考证号 | 姓名 | 复试专业 |
879035210000075 | 马志远 |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879035210000157 | 赵琪 |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879035210000077 | 谭淑敏 |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879035210000117 | 张点点 | 030104刑法学 |
879035210000106 | 印芷葳 | 030104刑法学 |
879035210000001 | 李响 | 030104刑法学 |
879035210000116 | 程硕 | 030104刑法学 |
879035210000007 | 孙晨希 | 030104刑法学 |
879035210000083 | 徐骁恬 | 030107经济法学 |
联系老师:尹老师
联系邮箱:yxw@sass.org.cn
联系电话:021-33165332
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复试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
复试时间:3月27日 上午9:30
复试地点: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柳州路991号)2号楼628教室
(二)刑法学
复试时间:3月27日 上午9:30
复试地点: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柳州路991号)2号楼630教室
二、人像核验与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在测试前完成人像核验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方可进入复试。
所有考生务必于工作时间(9:30-11:30,13:30-16:30)在复试前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徐汇区柳州路991号)2号楼916室报到,领取诚信承诺书、考场规则,进行人像核验、材料验证,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即我院需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院规定的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请考生认真阅读复试考场规则,持复试通知书,按相应的时间和地点前往考场复试。
三、审核材料:
审核材料要求,可查看我院网站上海社会科学院2025年复试流程安排:https://gs.sass.org.cn/2025/0320/c1793a576802/page.htm
必备身份审核材料(所有打印复印件各一份):
(1) 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初试准考证;
(3) 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4)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4年10月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5) 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
(6) 考生诚信承诺书,审核现场签字后提交。
补充材料:
可提供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证明外语能力的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补充材料提交方式与时间截点:3月24日前将补充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