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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上观新闻 | 多位期刊主编参与的这场高端论坛,呼吁“处理好智库成果和期刊文章关系”

日前,由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教育部重大专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项目组、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治与法律》编辑部共同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端论坛(2024)在上海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近80位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分四个单元进行了深入探讨。

 

「处理好学理和实践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学界的学术组织力、人才凝聚力、创新引领力、品牌影响力等显著提升,高水平研究成果不断涌现。为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提出三点倡议:第一,强化政治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把理论研究工作放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第二,担当时代使命,进一步引导、支持学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挖掘更多的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研究成果,为加快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贡献更多力量。第三,聚焦研究质量,处理好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的关系、学术性和传播力的关系等,发挥法学期刊在推动学术繁荣中的引领作用。

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能仅停留在研究阐释层面,应注重承上启下,把相对宏观而抽象的精神转化为不同部门法、领域法当中的指引与纲领,确保全会精神的切实贯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林维强调,以实践为导向,在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的背景下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宏观的理念能够真正落实到火热实践和前沿问题探讨中。

《中国法学》杂志总编辑、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秘书长黄文艺建议,把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有机统一起来。比如,加快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学科分板块研究、学术化学理化研究、独创性原创性贡献研究、集成化体系化研究、转化性应用性研究,引导专家学者撰写高质量学术论文,推动法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

《法学家》常务副主编高圣平提出,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需处理好政策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政策具有临时性,法律规范具有稳定性,必须着眼于政策的变迁过程,用法治话语进行规范阐述。同时,结合立法论、解释论的特点,处理好立法论与解释论之间的关系,确保在实证法的框架下完成说理论证。在此基础上,还应处理好智库成果和期刊文章之间的关系。期刊文章强调论证、批判,而智库成果强调对策、应变。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充分发挥好这两种形式各自的积极作用。

《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针对学理化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几点建议:第一,处理好学理和实践的关系,做到理论和实践的融合,既要面向实践问题,也要尊重学术研究的规律;第二,处理好学术话语与政治话语的关系,做到政治态度和学术厚度的融合,既要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也要恪守法学研究的基本范式;第三,处理好历史与当下、中国与国外的关系,理性看待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既继承千年历史,又贴近时代实际。

《法学研究》副主编谢海定提醒,中国式现代化不仅是重大的政治命题、历史命题,也是非常重要的知识命题,是中国的现代性现代的中国性统一,既关乎发展目标、发展道路、发展原则的设计和探索,也关乎探索人类共同愿景、贡献中国智慧、承担中国责任的知识实践形态。

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兼法学研究所所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姚建龙进一步强调,要站稳政治立场,聚焦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坚持守正创新,致力于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做好新时代理论创新发展的助推器。


「构建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近年来,数字检察、数字法院建设蓬勃发展,相关研究却有所滞后,精细化的法学研究难以有效供给如火如荼的法治创新需求。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胡铭坦言,面对学科精细化所带来的知识局限与传播困境,应该下定决心、刀刃向内,真正改善我们的学风、文风,使得学术研究能够更好地契合蓬勃发展的法治建设事业。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强调,无论是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还是法学期刊都应当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法学研究服务于国家治理和社会进步。尤其是,法学期刊应当为年轻学者提供更多的机会,激发他们的学术潜力和创新思维,进而提升学术研究的多样性,为法学理论的持续发展注入活力。

《比较法研究》主编解志勇建议,法学期刊以法治人才培养为目标,适度支持高校中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合作作品的发表。其具体理由为:从法学的学科定位出发,借助年轻学者与学术前辈之间的互补关系,以提升作品的学术质量和科学品质;从期刊的育才功能出发,师生合作作品既是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的重要抓手,也是研究生提升自我学术能力的重要抓手;从期刊的发展需求出发,师生合作作品能够为期刊培养潜在的人才队伍或者未来的作者队伍,确保期刊的长久发展;从学科竞争的事实出发,面对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中常见的合作挂名现象,为了摆脱法学学科在相关竞争中的不利地位,使得青年学者能够获得更多的学术资源,应当支持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合作作品的发表。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汪习根进一步提出,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应当实现两个方面的重要转向:其一,从宏观构架的创新到微观要素的转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勾勒出了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宏观构架。下一步,要学术研究在范式、方法、命题、原理等方面做实做细,一砖一瓦地予以夯实。其二,从应用型的知识向基础理论突破的转化。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是知识创新的过程,而任何创新都必须进行基础性的理论突破。缺失基础理论、基本法理的突破和创新,法治原理、命题概念、知识体系的构建便是空想与口号。

《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认为,应理性看待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实践虽然是法学研究的最终指向,但仍应充分尊重理论的深度与复杂性。法学理论为实践提供了科学的分析工具和方法,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实践中的复杂问题。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呼吁进一步拓展合作视野,强化法学学科的共同体意识,通过共享研究成果、资源和经验,推动学科内部的互相学习和共同进步。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蒋传光表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呈现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攻坚难度大、关联性联动性强等特点。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面临一系列理论问题和实践挑战。全国法学界应当积极关注这些问题、研究这些问题,进行理论概括和总结,提炼新的概念和范畴,进而实现法学理论体系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