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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综述】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端论坛(202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与法学期刊发展”会议综述

日期:2024-12-13来源:法学研究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商共建法学期刊发展工作。128日,由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教育部重大专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项目组、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治与法律》编辑部共同主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端论坛(2024)暨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2024)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总部小礼堂顺利举行。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与法学期刊发展”

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当代法学》《法学论坛》《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东方法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行政法学研究》《中国法律评论》《财经法学》《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社会科学文摘》《社会科学》《学术月刊》《探索与争鸣》等期刊代表,以及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治与法律》编委会委员和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全体科研人员近80位专家学者参加活动,并围绕会议主题分四个单元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开幕式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政治与法律》副主编陈庆安介绍了与会领导专家,并谈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文简称为《决定》)对党的二十大所做出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进行了细化落实,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是法学期刊发展中责无旁贷的使命。期待各位专家学者能够围绕这一主题集思广益、贡献智慧,深入分析、推动学术突破,为法治建设和法学期刊发展的未来方向提供科学指导。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代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在法学期刊、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法学界的学术组织力、人才凝聚力、创新引领力、品牌影响力等显著提升,高水平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围绕本次会议主题,贾宇提出三点倡议:第一,强化政治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自觉把理论研究工作放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第二,担当时代使命,通过主动策划、专栏设置、专题研讨等方式,进一步引导支持学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挖掘更多的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研究成果,为加快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贡献更多力量。第三,聚焦研究质量,处理好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的关系、学术性和传播力的关系等,发挥法学期刊在推动学术繁荣中的引领作用。

黄文艺结合学习贯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对法学期刊界如何把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有机统一起来提出了独到见解。第一,法学期刊应通过开设专栏、组稿约稿等方式,引导法学专家系统从法治法学角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法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第二,法学期刊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的主阵地,应加快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学科分板块研究、学术化学理化研究、独创性原创性贡献研究、集成化体系化研究,转化性应用性研究、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研究。第三,法学期刊应为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发挥更大作用,从自主学科体系、概念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评价体系等方面构建入手,引导法学专家学者撰写高质量学术论文。

姚建龙在致辞中对各位专家学者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对各位专家学者对法学所以及《政治与法律》杂志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并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法学所日常建设及期刊发展的基本情况。在主旨演讲中,他谈到:第一,法学期刊应当站稳政治立场,聚焦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第二,法学期刊应当坚持守正创新,致力于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做好新时代理论创新发展的助推器;第三,法学期刊应鼓励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具体问题,既关注我们的司法实践、法治实践,也要关注青年学者。

 

专题研讨一

施伟东高度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重大意义,并简要介绍了专题研讨一的流程与发言嘉宾。

王锡锌基于法学期刊在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的历史使命,以法学期刊的多重定位为切入点,针对如何学理化阐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几点建议:第一,法学研究和期刊应处理好学理和实践的关系,做到理论和实践的融合,既要面向实践问题,也要尊重学术研究的规律。第二,法学研究和期刊应处理好学术话语与政治话语的关系,做到政治态度和学术厚度的融合,既要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也要恪守法学研究的基本范式。第三,法学研究和期刊应处理好历史与当下、中国与国外的关系,理性看待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既继承千年历史,又贴近时代实际。

谢增毅旗帜鲜明地阐述了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法学研究和期刊发展的重要意义。他指出,首先,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当前的法学研究和期刊发展指明了方向,本次论坛为研究人员、期刊编辑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提供了宝贵机会。其次,法治原则贯穿于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各个部分,全面深化改革及中国式现代化的各个领域都需要法治的保障、引领和规范。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法学研究和期刊发文提供了丰富素材和重要课题。最后,他结合个人研究方向指出,社会法作为主要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关系的法律,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当中具有重要作用,社会法学界应该认真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的重大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当中法学期刊的实践导向问题,徐鹤喃指出,第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结合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需要关注实践导向问题。树立何种实践观、如何树立实践观,是亟待深入研究的理论命题。第二,办刊工作中面临如何平衡学术导向和实践导向标准。实务部门和学理研究之间存在的现实隔阂和内在张力需要面对和调适。理论研究如何总结、阐释实践创新,提炼理论命题等,有待进一步加强。第三,有必要进一步探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刊工作机制。在选题策划、文章写作、期刊评价等方面提现实践导向,推动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谢海定从知识的角度深入剖析了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时代命题与法学期刊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这一现实使命。其一,中国式现代化不但是重大的政治命题、历史命题,也是非常重要的知识命题。其是中国的现代性和现代的中国性的统一,既关乎我国自身发展目标、发展道路、发展原则的设计和探索,也关乎我国探索人类共同愿景、贡献中国智慧、承担中国责任的知识实践形态。针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知识建构活动必然要求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其二,对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研究阐释:(1)期刊在宏观的知识转译过程中,应当以准确为第一要素;(2)期刊作为知识生产组织者,可以通过论坛等方式对二十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具体领域的命题,组织针对性的研究探索;(3)法学期刊需要有意识引导作者把既有的法学知识运用至各类具体改革举措的研究中,落实改革的法治保障。

林维先是精辟地总结了本环节发言人的主旨发言,进而以“阐释”“贯彻”“落实”为关键词指出:第一,法学期刊是法治文明构建的参与者,是法学学术生态的营造者,是法学学术标准的制造者,更是学术讨论的组织者,最后也是法学学术成果的定制者,在承担上述角色时,其必须确保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精准阐释。第二,对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能仅停留在研究阐释层面,法学期刊应注重承上启下,把相对宏观而抽象的精神转化为不同部门法、领域法当中的指引与纲领,确保全会精神的切实贯彻。第三,应当以实践为导向,在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的背景下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宏观的理念最终能够真正地落实到现实、前沿问题中。

针对本环节发言人的主旨发言,王青林认为,王锡锌从法学期刊的多重定位的视角提出了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和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要旨。谢增毅明确了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于中国式现代化、法学期刊发展和法学文章选题以及社会法研究的指引作用。李树民结合编辑素养所提出的政治立场、法治立场、大历史观和科技立场值得赞同。谢海定从宏观层面的知识转译、自身层面的命题阐释和微观层面的文件落实,厘清了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主要任务。

胡铭指出,扎根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已是当前学界与实务部门的共识。但应当警醒的是,在践行这一共识方面,当下仍有很多研究没有真正直面我国的法治现状,没有充分关注我国的司法实践。其具体表现是:精细化的学术研究难以有效供给如火如荼的法治创新实践需求。例如,当前我国的数字检察、数字法院建设蓬勃发展,而相关学术研究却仍然滞后。处于象牙塔中的学者热衷于构建自己的学术理想国,而亟待解决实践难题的一线实务专家却对相关研究的实践意义深表怀疑、不予理睬。面对当下学科精细化所带来的知识局限与传播困境,学者们理应下定决心、刀刃向内,真正改善我们的学风、文风,使得学术研究能够更好地契合中国当前蓬勃发展的法治建设事业。

顾肖荣在主持总结部分深入分析了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关系,并揭示了我国法学体系性知识的组成部分。其一,新的自主知识体系是建立在改革开放实践基础上的。也即,改革开放的四十多年历程为这一体系的形成提供了深厚的实践土壤。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这一自主知识体系的产生,而其本身也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而不断发展壮大、日益体系化。其二,新的自主知识体系并非凭空产生,也不是从天下掉下来的,其同马克思主义一样,来源由三部分组成:革命根据地的法治建设实践、苏联的法学理论、西方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实践。其三,新的自主知识体系,除了整体建设之外,还要关注各部分的基础建设,比如说,我们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系刑法学、体系民商法学、体系国际法学,等等。

 

专题研讨二

蒋惠岭充分肯定了专题研讨一中报告人与与谈人所探讨问题的现实意义与学理价值,并简要介绍了专题研讨二的流程与发言嘉宾。

郭为禄指出,第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与法治的相关论述,对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期刊建设具有高屋建瓴的指导作用:无论是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还是法学期刊都应当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突出问题导向。第二,《政治与法律》杂志既能紧扣时代脉搏,具有深远的时代视野,又能妥善处理好政治与法律的关系,紧跟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发展的步伐,还始终坚持实践导向,着眼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推动法学研究服务于国家治理和社会进步。第三,理论研究的发表应当为年轻学者提供更多的机会,激发他们的学术潜力和创新思维,进而提升学术研究的多样性,为法学理论的持续发展注入活力。

秦前红认为,第一,对于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相关成果,法学期刊在评价标准上面临一定难题。如何在多元学科背景下保持评价的公平性和专业性,成为当前法学期刊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二,学术和政治之间应当保持适度的界分,以确保学术研究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只有这样,学术才能真正发挥其促进社会进步、推动思想创新的作用,并为政策制定提供理性、深刻的理论支持。第三,应当理性看待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实践虽然是法学研究的最终指向,但它仍应充分尊重理论的深度与复杂性。法学理论为实践提供了科学的分析工具和方法,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决实践中的复杂问题。

解志勇建议以法治人才培养为目标,倡导法学期刊应当适度支持高校中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合作作品的发表。其具体理由为:(1)从法学的学科定位出发,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需要合作,借助年轻学者与学术前辈之间的互补关系,以提升作品的学术质量和科学品质。(2)从期刊的育才功能出发,师生合作作品既是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的重要抓手,也是研究生提升自我学术能力的重要抓手。(3)从期刊的发展需求出发,师生合作作品能够为期刊培养潜在的人才队伍或者未来的作者队伍,确保期刊的持续、长久发展。(4)从学科竞争的事实出发,面对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中常见的合作挂名现象,为了摆脱法学学科在相关竞争中的不利地位,使得青年学者能够获得更多的学术资源,应当支持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合作作品的发表。

邢会强从程序评价与实体评价两个角度围绕“研究阐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法学学术评价”发表主旨演讲。一方面,程序评价注重通过严格的编校流程、匿名评审制度等进行程序性控制,以确保文章的学术质量。其中,编校流程通过多轮审核和修改,保证文章的语言准确、无误;匿名评审制度则为文章提供了中立、客观、公正的评价,避免了个人偏见的影响。另一方面,实体评价分为选题、内容、逻辑、结构等。(1)选题对刊物的影响因子和其在学术界的地位有很大影响,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则为法学期刊提供了诸多前沿性的选题;(2)内容的关键在于文章是否具有原创性观点,而不能是简单的低水平重复;(3)文章的逻辑、结构必须围绕内容创新进行,能够相互印证,以确保论证力度和论证深度。

高圣平指出,对于如何在法学写作和期刊建设中精准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需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应当处理好政策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政策具有临时性,法律规范具有稳定性,必须着眼于政策的变迁过程,用法治话语进行规范阐述。第二,应当结合立法论、解释论的特点,处理好立法论与解释论之间的关系。尤其应避免文章的空洞与自说自话,确保在实证法的框架下完成说理论证。第三,应当处理好智库成果和期刊文章之间的关系。期刊文章强调论证、批判,而智库成果强调对策、应变。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充分发挥好这两种形式各自的作用。

沈丽飞在与谈环节表示,郭为禄的发言强调了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应坚持全球化视野,这与二十届三中全会坚持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精神相契合,对于法学期刊关注涉外法治教育、人才培养、课程设置的研究具有启发意义。秦前红的发言强调自主知识体系应该是世界性的,在世界性面向中体现中国理论的开放性、包容性和创新性。发言提示我们,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外交流兼收并蓄,吸收先进文化和经验。解志勇所探讨的学术期刊在编辑出版中既要注重成果质量也要考虑人才、学科、学术力量的平衡,体现了期刊鼓励青年学者的使命和担当。邢会强从程序评价与实体评价的角度进一步强调了二十届三中全会所提供的前沿选题的重大意义。高圣平关于处理好智库与学术期刊关系的论述,对于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阐释的研究方法和范式颇具启发意义。结合五位学者的发言,沈丽飞表示,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术化表达、学理性阐释要坚持“精准引用、规范阐释”的原则,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研究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注重基础理论研究,并简要介绍了几个近期关注的相关选题。

汪习根指出,针对期刊界和学界所高度重视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还应当实现两个方面的重要转向。其一,从宏观构架的创新到微观要素的转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已经为我们勾勒出了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宏观构架,而为了实现这一战略构想,需要学术研究在范式、方法、命题、原理等方面做实做细,一砖一瓦地搭建和夯实。其二,从应用型的知识向基础理论突破的转化。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是知识创新的过程,而任何创新首先必须进行基础性的理论突破。缺失基础理论、基本法理的突破和创新,法治原理、命题概念、知识体系的构建便是空想与口号。在当下学术研究多为阐述性创新的背景下,法学期刊应当鼓励原创性创新。

蒋传光指出,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首先要处理好的关系,就是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是在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背景下谋划和推进的,呈现出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攻坚难度大、关联性联动性强等特点,如何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面对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法学理论研究过程中,必须关注这些问题,研究这些问题,然后进行理论概括和总结,提炼出新的概念、范畴,实现法学理论体系的创新。法学研究的繁荣离不开以法学刊物为中心的学术园地的建立。法学刊物对推动、引领和深化法学学术研究,发挥着核心作用。希望法学刊物开办专题栏目,围绕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及相关主题进行深入研究,为改革开放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为探寻法治真意、继续推动法治启蒙,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贡献。主持总结彭诚信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教授《政治与法律》编委会委员彭诚信指出,第一,法学期刊应更加强调人文关怀,特别是对于青年学者及后备研究力量的关切。在当前的学术环境中,青年学者是法学研究的未来和创新的重要来源,期刊应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表机会和平台,鼓励其表达独立见解与创新思维,激发其研究兴趣与斗志。其次,法学期刊应更加明确其价值追求,坚守自主知识体系的核心目标。无论是在学术评价标准上,还是在内容选取和编辑过程中,需注重解决我国社会现实所面临的重大实践问题和理论命题,包括一些重要的基础理论问题。第三,应当进一步拓展合作视野,强化法学学科的共同体意识,注重通过共享研究成果、资源和经验,推动学科内部的互相学习和共同进步。

 

专题研讨三

主持人刘晓红上海政法学院校长、教授《政治与法律》编委会委员姜佑福上海社会科学杂志社社长、总编辑、研究员

本次论坛第三单元共有两位主持人、四位发言嘉宾和三位与谈嘉宾。

胡玉鸿认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从概念本身而言可以分为四个方面,分别为本土性、独特性、科学性以及自主性。建构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重点主要在三方面。一是提炼中国问题、中国经验;二是借鉴世界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三是挖掘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建构的基础既包括丰硕的理论和扎实的实证,也离不开法律研究者的努力与合作。法学期刊对于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上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是搭建学术平台;其次是引导学术研究;最后是建构学术规范。

陈景善认为,学术期刊的贡献在于建设教育强国、培养学术人才和传播学术成果。从宏观、全面的指导到具体的落实是法学期刊践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使命,期刊在具体成果转化落地方面还要做出更加具体的贡献。关于涉外法治议题,我国的法学研究已经从移植外国法过渡到合理借鉴外国法的阶段,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不应只局限在国际法层面,而应拓展到国别研究层面。涉外法治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和学科范围是法学界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在青年学者的培养方面,法学期刊应多给青年学者机会。此外,本国期刊论文在国外的传播与中华学术成果的传播非常重要。

明珠认为,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是法学期刊必须承担的责任,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法学期刊应该坚持服务大局,加强对策性研究。当前法学期刊处于优势地位,不能光盯住引用率等考核指标,要多通过选题策划这种方式,多发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文章。第二,坚持中国立场,强化主体意识。刊物要加强对学科发展的引导,要关注基础学科、冷门学科,因为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离不开基础学科,期刊发表的文章应该是有原创性和本土性,能形成标志性的概念、范畴和理论学说,能形成法学研究的中国学派。第三,坚持公平公正,培养优秀法学人才。期刊在审稿流程、审稿进度等方面应该坚持公开透明,使每一位投稿者都了解刊物的用稿定位、用稿范围、审稿周期,还需要有一个沟通的途径,尽可能做到程序公正是为培养年轻人必须创造的一种学术生态。

袁方主要从选题策划的角度谈了法学期刊应该如何做好对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阐释。首先,每家期刊要结合自身的历史传承、稿源分布、学科定位、学术资源来确定自己的定位,设置阐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特色栏目。其次,期刊应该既注重对基础理论的建设又注重对前沿问题的探讨。期刊不能只追热点不重基础,对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有助于形成更加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为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提供更加丰富和深入的内容。再次,期刊既要突出中国本土问题意识,还要有国际视野,妥善运用比较法方法。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也应该借鉴一些先进的法治建设经验。最后,选题策划要注意“走出去、请进来”。多参加学术会议,邀请期刊同行交流,精准领悟三中全会精神,引领学术导向。总之,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是一个巨大的宝藏,期刊界要深入挖掘,精准阐释,为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共同努力。

李海平认为,选稿需要关注三方面问题。一是方法论。法释义学一般逻辑是从文本的法律解释开始,经过法律解释以后进行概念化提炼,之后再进行概念系统的搭建、命题的排列组合,进而形成理论体系。但目前有些研究不是从文本解释入手,而是从域外理论切入,直接把一个域外理论引进来之后,指导我国文本的解释,这有点本末倒置。如何在遵循法释义学知识生产逻辑的基础上展开释义学研究,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二是基础理论。政策和基础理论的对接会推动中国基础理论的进步,基础理论对实践问题的解决作用更大,政策性研究是即时性的,为了解决当下问题,基础理论的建构则是面向长远的,而且是学术积累不断发展的过程。三是话语转化。对政策性、政治性问题要进行学理性的阐释、学术化的表达、体系性的建构,那就涉及到一个政策话语、政治话语如何转化为法律话语和法学话语的问题,这个方面,法学期刊可以发挥相应的作用。

刘明昭指出,通过四位主编的介绍充分说明法学期刊在二十大的部署后,迅速响应,从策划组稿、选题引领的角度掀起了学习、阐释、研究的高潮。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一直密切关注期刊发文生态,希望成为研究阐释荟聚优秀理论创新成果的坚强阵地。我们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专辑、《人权研究》专辑,用一个季度、半年、一年的时间来积淀遴选最为厚重的作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专辑中,可以看到研究主题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出现对思想的创新发展研究,结合法学各领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阐释,维度越来越丰富,但聚焦具体实践领域针对解决问题的思想论证尚未充分打开。在《人权研究》专辑中,在对人权话语、人权理论的关注之外,我们力图更关注弱势群体、特殊群体、行业人权、国际组织工作实践等。希望广大期刊也多开展独立组织或联合组织相关重要领域论文的结集出版,对优秀成果充分再传播再利用。

李建伟指出,各位专家的发言具有三方面突出特点:一是政治引领。各位专家发言,围绕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发挥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作用这一主题主线,立足法学研究、法治智库的角度来进行展开。由此,从政治到法治有很多问题要解决,比如说内容和形式角度怎么转化,很多政治性的语言怎么转化成立法,这是非常突出的问题;再如,如何在此基础上,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是,实践导向。各位专家从理论结合实践角度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比如说法治指导服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这个既是价值观,更是指导实践的方法论。三是学术角度。如何从理论研究和科研智库角度,落实好上述政治引领和实践导向,各位专家对如何更好地建构法治或者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做了非常好的论述。

 

专题研讨四

主持人杜宇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政治与法律》编委会委员金福林《学术月刊》主编、教授

本次论坛第四单元共有两位主持人、三位发言嘉宾和三位与谈嘉宾。

马治选认为,三中全会发布的《决定》是非常全面的,战略性、体系性的,每一个法学具体研究者在这当中都能寻找到新的研究任务和研究目标,但难点是如何把这些任务和目标转化为法学命题。纯粹引用《决定》中的政策性的、宏大的话语,直接把它生硬地用到一个法律意义的对策上,实际上就是丧失了法学学科本身的自主性。法学论文必须要有法学理论来支持。

法学期刊办刊既有特色也有共性,不同的编辑们衡量一篇文章好或者坏,区别并不是很大的。学者可以在坚持法学学术标准的基础上有一点微调,又不能有太大的调整,至于主题方面,写作者要尊重自己的学术兴趣和既有的学术积累,学术积累是写好文章的理论基础,学术兴趣则是写好文章的持久动力。目前有很多学者喜欢研究交叉学科,这没有问题,但要注意,对其他学科方法和理论的借用只是为了让我们更清楚的、多面向的认识问题,只是工具性的,最终的结论或者解决问题之道,仍然需要坚持法学学科的底色。

王青斌认为,今天的会议主题是研究阐释,但更多地应该去研究,而且可能也不只是最近几个月,很多法学期刊没有设三中全会的专栏,但是可以将三中全会的一些研究内容和明年的选题结合起来。期刊可以在年底的时候发一个第二年度的重点关注的选题,相当于编辑部自己预判了热点,而且在确定选题的过程当中也可以征求作者的意见,这也是一种和读者、作者交流的形式。他认为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应该进入第二个阶段,过去主要是强调阐释,现在更多的应当注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运用,即如何用它去指导我们的工作。

徐雨衡首先谈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最新发展,指出我国现代化最为突出的特征是“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守正创新,它为认识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内涵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加快与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内含着丰富的中国式现代化意蕴。她认为,法学期刊对助推中国式现代化起到重要作用,未来应当从助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优秀论文刊发,助推数字法学论文的刊发,助推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等部门法领域新质生产力论文的刊发等方面入手,强化法学期刊适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的使命担当。

肖崇俊分享了学习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三点体会。第一,认真学习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仿佛是发现了一个无尽的选题库,这是因为《决定》提出了很多国家改革的具体方向。第二,呼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是推动期刊栏目建设的重要动力。比如,为了顺应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潮流,《华东政法大学学报》设立信息社会与未来法治栏目,后又进一步更名为数字法治。第三,期刊有意识地为自主选题预留空间,这也是二十大精神的题中之意。创新和自由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自由的思想火花需要一片旷野。期刊有意识地为自主选题预留一些空间,也是支持国家创新战略的重要方面。

孙冠豪主要从综合刊的角度谈了综合刊对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阐释应该如何介入。他指出,综合刊现在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由于不同的办刊思路也导致综合刊的发展分为两个方向。一个是部分综合刊希望成为专业刊,另一个部分综合刊希望要凸显综合性,强调去学科、跨学科。他认为,未来综合刊的发展应该要兼顾专业性与综合性。当下,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阐释是学界的重要使命。综合刊可以通过学科对话以及倡导真正的跨学科研究的方式进行回应。学科对话就是发挥综合性优势,通过议题设置,使得不同学科专家能参与进来;跨学科研究就是倡导充分运用本学科之外的方法和资源为研究提供不同视角。概言之,综合刊要实现和专业刊的差异化发展,在边缘和交叉之间找到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

涂龙科结合主编《经济刑法》的工作经历做了发言。《经济刑法》国内唯一一本致力于“经济刑法”成果刊发和知识传播的专业性刊物。自2003年创刊至今21年,在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有较大的影响。在新时期刊物竞争加剧的背景下,辑刊面临优质稿源不多、经费不足等更多的困难。对此,编辑部做了针对性努力。如规范机构设置;加大约稿力度,约名家、大家的稿件;扩大影响,包括举办名家作品线上“全球首发”、开设公众号,每天定期推送资讯等。通过不懈的努力来提升办刊的质量,扩大刊物的影响。

 

闭幕式

陈历幸主持闭幕式。

徐澜波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本次会议出席的嘉宾是来自全国各地的著名法学专家和学者以及核心法学期刊的负责人,对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而言是规模空前的理论研讨盛会。针对本次会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与法学期刊发展”主题,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认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规划的我国未来改革和发展任务中,对法治建设、法学研究提出了丰富的工作和研究主题。第一,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各项任务,以及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等等多方面的体制、机制完善任务中直接、间接对法律制定、法律修改、法律实施提出的要求,是法律理论与实践工作者可以大有作为的,从中可以筛选出丰富多彩的研究主题。第二,要阐释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必须进一步学习和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体系化的,可以指导、引领各部门法的研究、完善和实施。第三,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是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法律知识、理论、经验、规律的探索,要立足中国实践,研究中国原创性问题,提炼科学的概念和体系,挖掘优秀中华法律文化,积极开展国际交流,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逻辑的检验、理论的检验。针对本次会议“法学期刊发展”主题,与会的专家学者经过讨论,形成了共识,一致认为法学期刊要立足鲜明的政治立场、中国实践,坚持公平公正、学术规范和诚信,不断完善发文的采选、编辑机制,为法学、法律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与守正、原创与借鉴、作者与读者、专家与“青椒”等专业共同体、学术共同体搭建传播信息和知识、交流心得的平台。出席本次研讨会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法学是社会科学,以解决、应对社会实践、社会问题为使命,科学是其属性,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我国的法律实践与法学理论的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不断发展,打开了全新的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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