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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文汇网 | 持续优化破产制度,赋能发展新质生产力

日期:2024-09-12来源:法学研究所

以下内容转自:文汇网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近日,“持续优化破产制度 赋能发展新质生产力”主题研讨会在上海社科院总部举办。

会上,与会学者围绕破产法相关制度的运行机制、实践运用、立法和司法的进一步完善等议题展开研讨。与会学者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而破产制度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胜劣汰中规范劣态环节的制度。研究破产制度就是研究如何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同时对于上海优化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李曙光指出,《决定》中有两个重点值得关注:一是健全企业破产机制等方面的论述;二是制定金融法。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两种提法虽在不同段落,但关联度非常高。在防范化解处置金融风险过程中,需要厘清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韩长印指出,“办理破产”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十个一级指标之一。破产法的制度设计要注重对实务中出现问题的防范,同时要迎合国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规定,给当事人提供合理交易安全的预期。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俞秋玮指出,对于办理破产一直讲“五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专业化、数字化。《决定》对下一阶段国家发展战略进行了全新部署,赋予了这“五化”新的含义,要在实践中予以实施。破产案件的办理,也需要思考如何助力世界一流企业的形成。

研讨会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主办,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及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近30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参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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