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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法学所党总支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期活动

日期:2024-05-14来源:法学研究所

5月10日上午,法学所党总支在432会议室举办了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期活动。党总支委员、副所长李建伟,党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徐海琨分别领学导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院党委副书记,法学所党总支书记、所长姚建龙主持读书班活动并作讲话,全体党员参加活动。

李建伟以“《条例》——提高和保障先进性的重要党内法规”为主题领学导读。他从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性和《条例》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举措两方面展开,通过论述“两个大局发展演进的决定因素”“先进性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与生产关系、生产力先进性关系”,为大家详细阐释了《条例》全面增强和保障增强我们党和全体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意义作用。

徐海琨以“以酒驾醉驾为例——看《条例》所对应的四种形态和五种处分类型”为主题领学导读,通过五个生动的案例,对总则部分的各章节尤其是“四种形态”“五种处分类型”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并谈了几点学习感受:一是《条例》博大精深、内容丰富;二是《条例》注重细节,逻辑严密;三是《条例》既重惩戒,更为预防。

姚建龙在总结讲话指出,本期读书班两位领学导读的同志围绕总则部分开展了内涵丰富、形式创新的导读,相关内容和主题都让人深受启发,也为后续读书班的领读人起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他也对继续做好学习研讨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严格按照“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逐章逐条学和突出重点学相结合”开展学习,后续六位领读人要分别围绕“六大纪律”做好导读,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二是要严格落实上级工作提示要求,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读书班学习要强调纪律作风;三是注重成果的转化,建议各领读人争取进一步凝练领学内容,努力实现科研转化。

会上,全体党员还根据法学所党总支汇编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警示教育案例节选》开展了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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