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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共建】法学所与黄浦区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日期:2023-11-13来源:法学研究所

为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的衔接融合,优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近日,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黄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守亮,法学所所长、党总支

黄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峻青,法学所党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徐海琨,党总支委员、民商法研究室主任孟祥沛,诉讼法研究室主任陈庆安,党总支委员、民商法研究室副主任孙大伟及黄浦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潘峻青、徐海琨分别代表黄浦法院和法学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就如何落实协议内容,共同探索新时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路径,助力法治事业的全面发展,双方都发表了自己的建议。

姚建龙所长指出,一是要助力法治事业,开展深度合作。双方合作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从应然走向实然,不仅为双方高质量发展形成助力,也共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二是要立足人才培养,推动双向融合。法治人才的培养必须坚持知行合一,建议合作以人才培养为切入点,以研究生联合培养为起点,逐步拓展,共同探索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三是要落地各项任务,形成务实成果。双方的联络机构要定期交流,落实协议内容。要充分发挥各自所长,共同举办研讨会、开展联组学习、举行品牌沙龙、进行申报课题,并欢迎黄浦法院法官们来法学所参加各类活动。

段守亮院长指出,一是突出实践导向,促进院校合作共融共育。希望双方都能够立足于审判业务实践,推动司法办案与法学理论研究深度融合,共同培育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二是加强优势互补,打造院校合作特色亮点。希望双方统筹协调各自的优势资源,在人才培训、案例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打造服务大局、能动司法的特色品牌。三是推进协同创新,推动院校合作落实落细。真正取得实效,需要在定方案、求进度、抓评估上狠下功夫,不断创新合作方式,探索院校合作的新思想、新途径、新方法,大力推动新时代院校合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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