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董道·上社法学讲坛”第十三期在法学研究所432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坛主题为“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与民事责任制度”,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主力军担任主讲人,弦高(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郝灿担任与谈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段占朝担任主持人。
在讲座环节,主力军副研究员首先讲述了我国现行立法体系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及其对资本市场多层次化发展的意义,同时指出随着私募基金规模数量的不断扩大,诸如违规承诺保本投资、虚假信息、违规宣传等各种不规范问题日益凸显,可能会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立足于我国金融稳定的发展理念和私募基金运行的实务现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变得至关重要,如提高私募基金运行的透明度,完善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等行为的民事责任等。与谈人郝灿结合私募基金实务对主讲人的报告做了补充,针对私募基金实务中信息披露的主体、程序和内容上存在的问题予以阐明。他指出,由于人员配置不足和法律规定欠缺等原因,私募机构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没有明确的规范依据,从专业角度进行披露也存在一些客观困难。徐澜波研究员、陈庆安研究员、陈历幸副研究员、段占朝助理研究员等进行了提问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