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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交流】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6月2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1+22”院校合作启动会暨院校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座谈会,来自全国22家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如何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深入进行了座谈交流。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副所长涂龙科参加活动。姚建龙所长代表法学所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为姚建龙所长颁发了特邀咨询专家聘书。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入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为进一步加强院校合作指明了方向。本次“1+22”院校合作启动会旨在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具体落实《两办意见》上拿出可行方案、趟出新路子。签署的合作协议内容包括了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实务研讨、互聘互派、智库共享、合作培训、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数字平台建设等10个方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也是22家战略合作签约单位中唯一一家科研机构。

会上,姚建龙所长作了题为《融合发展 赓续奋斗 争做新时代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开拓者》的交流发言。他表示,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搭建的这个交流平台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共商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机会,也同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围绕如何贯彻落实《两办意见》,探索新时代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路径,姚建龙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立足中国实践,深入挖掘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真问题,构建中国法学理论的自主知识体系;二是要牢牢把握当前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同时也应当进一步优化科研考核评价体系;三是要推动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双向奔赴、双向融合,通过一系列有效机制加强理论部门和实务部门的进一步合作。

在总结讲话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结合自己在大学学习、工作的39年经历,分析当前法学教育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仍然是与司法实践之间的联系不充分、不密切。就司法机关如何推动上述问题解决,承担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贾宇谈了三点认识:一是坚持科学育人。通过深化院校合作,可以从易到难,一项一项攻坚落实,推动建立符合法治建设规律、符合我国国情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坚持实践为先。法学理论只有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才有生命力,要以研究实际问题为导向,真研究问题、解决真问题,应当主动组织专家学者就重大疑难案件开展研讨,产出更多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精品案例。三是完善合作机制。签署协议为开展院校合作实现了良好的开端,但这只是第一步,真正取得实效,需要在定方案、求进度、抓评估上狠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