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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坛】第三届“至正·法治论坛”顺利举办

4月19日,第三届“至正·法治论坛”暨第二届“至正杯”主题征文颁奖在上海二中院举行。此次论坛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主题,由《人民司法》杂志社、上海司法智库学会、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上海二中院联合举办。

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贾宇,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章华,最高院刑二庭庭长王晓东,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党委书记、社长王锦亚,上海市委主题教育第八巡回指导组组长、黄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韩顺芳等出席。

来自北京、重庆等地法院和本市三级法院的领导,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发改委、市检察院等单位的领导,复旦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本市企业家代表以及本届“至正杯”主题征文的获奖作者代表,上海二中院特约监督员等200余人参加。

论坛通过人民法院报视频号、上海二中院视频号、看看新闻APP等平台进行了视频直播,全网观看人数达11万。

致辞环节

最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杨临萍作书面致辞。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贾宇,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章华分别致辞。

杨临萍副院长表示,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人民法院要主动融入、服务和保障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司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杨临萍就人民法院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市场主体的发展需求。三是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不断推动实现更高层次的公正与效率。

杨临萍强调,人民法院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守正创新、凝心聚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贾宇院长介绍了上海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情况,指出上海法院将始终秉持先行者和排头兵的自觉,围绕“上海成为国内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目标,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水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固根基、扬优势,助力上海打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忠实履行审判职能,提高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牢牢把握市场主体的关切和诉求,不断提升审判能力水平、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把法院工作的成果体现在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的提升上。

三是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有效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适应数字时代的新趋势新变化新要求,把数字法院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加强营商环境数助平台建设,全面发挥司法大数据对提升审判质效、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作用。

章华副书记高度评价了上海法院近年来主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成绩,并就上海政法单位服务保障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聚焦“法治体系完善、法治环境优化”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将法治体系、法治环境建设作为营商环境优化的主阵地,为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要立足“政法职能发挥、政法职权履行”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要在打击非法、维护秩序上下功夫,在稳定预期、增强信心上下功夫,在激励创新、激发活力上下功夫,在精准服务、促进发展上下功夫,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要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深化司法实践,聚焦解决司法难题,及时总结司法经验,研究探索司法规则,加大制度供给、标准树立和规则制定,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上海的金字招牌和闪亮名片。

上海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主持开幕式

征文颁奖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海二中院与《人民司法》杂志社共同举办了“至正杯”主题征文活动。征文活动累计收到全国征文投稿612篇。经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80篇获奖论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20篇、优秀奖40篇。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党委书记、社长

王锦亚宣读获奖名单

最高院刑二庭庭长王晓东

上海高院副院长王光贤

为一等奖获奖作者颁奖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党委委员、

《人民司法》杂志社总编辑柳福华

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金水

为二等奖获奖作者代表颁奖

主旨发言

主旨发言环节汇聚了一线企业家的真实感受、学者走访调研后的理性思考、检察机关的经验探索,以及法院的创新实践,凝聚了理论界、实务界和企业家群体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真知灼见,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价值,干货满满。

第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是协同推进、相辅相成的。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抓实公正与效率,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促进诉源治理,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和价值取向一致,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才能更好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有系统思维。营商环境的指标,包括世界银行最新提出的宜商环境指标,许多都和法院有关,世界银行的新指标也专门提到了要注重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形成“诉源治理”的合力。

第三,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要坚持制度自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统一,持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上海二中院以市场主体需求为第一信号,以优讼、便讼、止讼为第一追求,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凸显法治化营商环境感受度。将能动司法贯穿商事审判工作始终,加强产权平等保护,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更好传递司法价值。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便利度。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持续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探索要素式审判模式,构建数字化应用场景,不断提升司法能级,促进高效解纷。

三是坚持靠前服务,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参与度。坚持跨前一步、主动作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力争将司法服务办到市场主体心坎上。

优化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这一点对于民营企业尤其重要。由于民营企业大多规模不大,在市场中挑战较大。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能够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活力,增强广大微观市场主体活力,对于稳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上海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制定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司法文件,先后发布4批共40起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全面体现了上海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司法政策和裁判原则,极大地提振民营企业家长期稳定持续发展的信心,让我们在创业兴业的过程中非常有“安全感”。

近年来重庆法院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关于重庆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效。2019年,重庆高院发布全国首例“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该指数体系被列为年度市级重大改革项目可复制可推广计划,在全国具有先行先试的意义。关于对企业家权益保护主要做法。一是高站位认识平等保护理念,二是高水平提供有效司法供给,三是高效能推进便民快捷服务,四是高质量打造合力推进机制,五是高要求开展全面有效保护。关于企业家权益保护方面的展望。一是坚持理念先行,树牢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二是坚持目标导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水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关注民营企业发展诉求;四是坚持效果导向,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实效。

司法机关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与使命。中央、市委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部署,司法供给要能动担当、积极响应。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规则和评估方法发生新变化,司法供给要及时对照、迅速回应。司法供给对市场活动具有规范、引领价值,司法供给要善于传递、充分彰显。司法供给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对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司法供给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系统集成和高效协同目的在于双赢多赢共赢。司法供给数字化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选项。数字经济发展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出更高要求,要求司法机关加快实现自身数字化转型,司法供给需要及时回答数字化中遇到的新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体现了抓关键、补短板、防风险的战略考量。没有法治就没有营商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否建成,关键在于能否依法规范公权力,尤其是面向企业行使的公权力。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

上海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新主持主旨发言

图片平行论坛研讨

专题研讨一

推进高质量发展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专题研讨二

司法服务保障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专题研讨三

企业家权益保护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营商环境优化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上海二中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全力推进新时代现代化法院建设为战略牵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