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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环境法治国际论坛“自然保护地保护:国际立法与中国实践”成功召开

日期:2022-11-25来源:跨学科环境法前沿

自:跨学科环境法前沿

2022年11月9日,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自然资源保护协会支持的第七届环境法治国际论坛“自然保护地保护:国际立法与中国实践”在沪成功召开。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环境法研究室主任彭峰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环境资源法中心主任何卫东副研究员、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环境法项目主任吴琪女士、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治与法律》编辑姚魏、《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主任、副编审章诚分别主持会议。

在会议致辞环节,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建伟研究员指出,生态文明及其法治保障是一项事关国家和世界发展的大事。按照中央部署,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推进下,生态文明国际合作不断推进,在这一大背景之下,环境法治研究是一项事关大局和长远的重大课题。一年以来,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资源立法研究基地(上海社会科学院)在各位专家领导的支持之下,长期致力于环境法治的建设,涌现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取得了瞩目的成绩。自然资源保护协会中国环境法项目主任吴琪女士在致辞中表示,本次会议是自然资源保护协会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连续第三年合作举办的环境法治国际会议。从《长江保护法》到应对气候变化,再到自然保护地立法,自然资源保护协会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将一直在前沿领域开展环境法治的比较研究和交流。


会议中,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吾中良副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彭峰研究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杜群分别围绕“《浙江省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立法特色”、“自然保护地立法的几个重点问题”以及“中国保护地规制范式和结构”等做了主题发言。来自NRDC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的Zak Smith主任、加拿大戴尔豪斯大学舒立科法学院Sara Seck副教授、巴黎萨克雷大学AudeFarinetti副教授以及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程飞鸿助理研究员分别就美、加、法、英等国的国家公园保护法律制度做了介绍。在“自然保护地保护的中国实践”部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鸿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耿卓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马允副教授、西北大学法学院王社坤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董正爱副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阙占文副教授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朱明哲副教授等七位发言人,分别围绕“自然保护区域的物权配置”、“自然保护地立法中地役权的作用及其限度”、“国家公园‘一园一法’:规范内涵与体系建构”、“国家公园创建的正当程序:以秦岭国家公园创建为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之立法进路”、“自然保护地的人兽关系:损害填补为视角”和“‘生物-文化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地建设”为题,做了精彩的专题汇报。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程飞鸿助理研究员、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吴春潇助理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李海棠助理研究员以及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教授先后结合各位专家学者的精彩发言做了与谈分享。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何卫东副研究员为本次论坛做会议总结。他表示,各位中外专家学者通过不同形式,对自然保护地立法实践和相关问题阐述交换了各自的观点,涉及的问题很多,研究颇为深入,为今后相关立法带来了很好的启迪作用。

本次论坛的召开进一步探讨与深化了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的基础理论,对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介绍和对策建议。来自戴尔豪斯大学、巴黎萨克雷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林业大学、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联合会、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以及上海社会科学院的近100名中外专家,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参加了本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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