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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上社法学讲坛”第四十九讲:论基于出口管制法的数据出境监管
日期:2021-10-28
来源:法学研究所
2021年9月17日上午,“盈科·上社法学讲坛”
第49
讲在法学所432会议室顺利举行。上海社科院法学所
副研究员陈历幸
作了题为“
论基于出口管制法的数据出境监管
”的主题报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研究所李墨丝研究员担任本次讲座的
与谈
人
,
法学所所长姚建龙研究员
主持
了
本次活动。
陈历幸老师首先从我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上的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出境监管制度的分立及其问题出发,指出当前我国很有必要就出口管制法在数据出境监管中的契合度与可适用性进行理论上的探讨与预判。
接着,陈历幸老师对出口管制法的三项基本原则,即国家安全原则、全面控制原则、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控制原则在数据出境监管中的运用,进行了论述,并从受管制物项、受管制主体和受管制行为三方面,探讨了出口管制法的管制规则在数据出境监管中的运用。这些管制规则广泛涉及管制清单、临时管制清单、许可证管理、配额管理、
“视同出口”、受管制国家清单、再出口、境外转移、过境等出口管制法上的具体制度架构。
然后,陈历幸老师又从我国《出口管制法》所规定的管制政策会同制定机制、管制清单会同制定机制、管制工作协调机制联动的角度,讨论出口管制法的管理体制在数据出境监管中的运用,并结合域外法上的出口管理体制,提出我国的出口管理体制将发展为一种合并(多重)监管体制,而此种体制对于数据出境监管而言也具有相当大的适用空间。最后,陈历幸老师提出了他所设想的基于出口管制法的数据出境许可程序构造,其中涉及统一程序入口、细化审查标准、明确审查时限、设置救济途径等具体内容。
李墨丝研究员对于本次报告主题的重要性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并对数据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的重要地位进行了强调
。她认为,
数据既关系到数字经济发展、数字技术创新和数字治理进步,也是国际竞争中的重要因素。日前,中国正式申请加入
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的一系列综合性规定中,跨境数据流动对我国构成很大的挑战,这一挑战涉及中国是否能够运用现有的以及正在形成的手段,为数据自由流动创造合理的政策监管空间。另一方面,我国《网络安全法》规定要出境评估的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所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而
2017
年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网信办把这一点扩大成网络运营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这一扩大解释并没有得到认可,但网信办认为扩大成网络运营者对于网络数据安全更有保障。近几年来,我国的数据出境评估机制一直陷入瓶颈状态,这背后反映的是我国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高度关注。陈
历幸副研究员
提到的数据出境监管机制,总体来说符合我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发展方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
至此,
“盈科·上社法学讲坛”第49讲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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