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浔检察发布
2019年12月,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一名未成年人被性侵的举报线索后,充分发挥未检专业化办案优势,对涉案被害人启动心理疏导前置程序,围绕线索主动开展调查,取得有力客观性证据,并于2020年2月20日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六人。10月20日,南浔区人民法院对六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第一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观看更多原文内容,请点击“此处”前往阅读,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