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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社·经济刑法论坛(2021)预通知暨邀请函

日期:2021-07-17来源:法学研究所

转自经济刑法杂志

敬启者:

1982年3月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是我国启动经济刑法法治体系建设的肇始,促进了中国经济刑法立法体系的生成与发展,也促进了中国经济刑法理论的探索与本土建构,40年沧桑一瞬,我国经济刑法理论与实践已呈日趋发达的景象。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体系中的经济刑法发达,必然呼唤经济刑法理论与实践的蓬勃发展。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是全国人大确定的立法研究基地,也是全国第一批对经济刑法理论与实践进行重点研究的科研机构之一,以顾肖荣研究员为代表的一批刑法学者,于上世纪80年代即准确判断了经济刑法在刑法立法体系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率先凝练研究方向、组建团队、专门攻关,始终作为重点、基础研究方向,同时建立与日本、欧洲、英美国家经济刑法学界的合作关系,引介其研究成果,形成了一大批具有创新性、实践性的成果。法学所还在国内率先创办了唯一的《经济刑法》集刊,《政治与法律》杂志开辟了国内学术刊物中唯一的经济刑法专栏,为促进中国经济刑法理论与立法体系建设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1世纪初,法学所“经济刑法学科”被上海市委宣传部确立为重点学科,“经济刑法创新团队”成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按连续两期创新团队,相继承担国家社科基点重大课题3项、一般课题10余项。多年来,本所几代经济刑法学科研究人员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为中国经济刑法繁荣与进步贡献了“上海力量”。

当前,经济刑法立法、理论与实践所赖以建立的社会客观环境已然发生重大变化,网络时代的到来,使经济犯罪的手段、类型、危害性等都处于时代的跃迁之中。近期,国家开始重点整顿金融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提出了“到2022年,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初步建立,证券违法犯罪成本显著提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更加通畅,资本市场秩序明显改善”的目标要求。经济刑法理论与实践正面临时代的挑战,如何提升经济刑法理论应对实践发展的能力,成为理论必须回应实践的时代难题。

恰值中国经济刑法诞生四十年之际,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拟联合《政治与法律》编辑部、《经济刑法》编辑部,在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支持下,召开“上社·经济刑法论坛(2021)”,本次论坛在聚焦经济刑法基础理论的同时,重点研讨“证券违法犯罪的惩处与治理”,参考选题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刑法基础理论

1.中国经济刑法四十年:立法发展与应对社会发展能力评估

2.中国经济刑法基础理论:生成、发展与代际更新

3.经济刑法立法体系与重点经济犯罪刑法规制体系建设原理

二、证券违法犯罪的惩处与治理

4.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研究

5.强化重大证券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6.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研究

7.加强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8.证券、期货市场新型犯罪刑法规制与法律适用重点问题研究

9.股票发行注册制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罪质特征

10.“自洗钱”入罪与事后不可罚行为理论

为鼓励学术创新,搭建理论与实务之间的桥梁,同时也为提携经济刑法研究新秀,本次学术论坛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优质稿件。现将研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敬请您围绕论坛主题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大作提交至会务组邮箱jjxfzz@126.com,文稿注释体例请参照《政治与法律》的要求。

二、对向论坛提交原创论文的作者,一经评审录用,将邀请与会并择优在《政治与法律》经济刑法专栏、《经济刑法》集刊发表。

三、论坛时间:2021年10月15日(周五,报到)、10月16日(周六,全天研讨)。

四、论坛地点: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622弄7号),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致电或发送微信联系: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涂龙科研究员,联系电话13564528031;尹琳副研究员,联系电话13564056420。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生张涛,联系电话:15216799102。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政治与法律》编辑部

《经济刑法》编辑部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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