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了明确表述,这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和框架之下,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之后,提出并表述的另一个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法治智库是我国智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担负重要的功能,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上海社科院法学所作为国家高端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地方社科院系统中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法治智库,负有深入学习、研究、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责任与使命。法学所要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优势,组织好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与研究并产出有影响力的成果,要在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作出表率。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其中心是十一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首先应当阐述好“十一个坚持”的基本内涵与内在关系。同时,还应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渊源与形成过程,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构成,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逻辑与体系,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国传统法治理论与法治文化的借鉴与发展,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坚持与中国化特色。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正式提出是法治智库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也为法治智库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法治智库建设应当在学习、研究、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找准应有的定位。在我看来,应当着重把握三点:一是法治智库建设应当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致力于成为全功能型机构。具体表现为应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的责任,应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中发挥决策咨询的作用,应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二是法治智库建设应当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致力于体现跨界性,即成为政法实务界、法学理论界、法学教育界、法制新闻界、社会公众等沟通交流的平台。三是法治智库建设应当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致力于打造复合型机构,体现学术型、政策型、媒体型、平台型、技术型等综合机构的特色。
法治智库应当确立不同于法学院校的发展思路,形成不同于法学院校与其他研究机构的独特性。学习、研究、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必然要求法治智库呈现出全功能、跨界与复合型的特点,对全功能、跨界与复合型的追求也将推动法治智库的转型与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