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期青年学术沙龙 “刑法解释十问”
日期:2020-11-02来源:法学研究所

2020年10月23日上午,第九十五期青年学术沙龙在法学所432会议室顺利举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喻海松作了题为“刑法解释十问”的主题报告。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任素贤副院长、上海社科院法学所陈庆安研究员、涂龙科研究员担任与谈人,上海社科院法学所魏昌东研究员主持了本次活动。
喻海松处长首先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围绕刑法解释提出了十个问题。他从刑法解释的制定过程入手,分析和介绍了最高院探查立法原意的思路及以司法解释缓和法律滞后性的实践。随后,喻海松处长谈及了最高院对刑法解释制定技术的思考,例如如何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和实现解释文本自身的逻辑自洽。此外,如何合理借用域外经验解决中国问题也是一个值得理论学者和实务工作者深入思考的课题。最后,喻海松处长讨论了刑法解释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如何兼顾刑法功能的发挥和谦抑性的坚守是理论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话题,刑法解释应当对此有所回应。任素贤副院长在与谈中认为,司法实践的呼声也是对实务工作的指导。她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分享了其对如何规避机械司法问题的思考。她认为法官不是法律的自动贩卖机,应当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实现法理情统一的最佳办案路径,追求更加良好的社会效果。陈庆安研究员就司法解释中学者观点的作用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对此,喻海松处长进行了回应。他认为,理论和实务存在一定差异。学者追求体系的建构,而实务更多追求一种实用的价值。学者可以针对疑难问题进行理论争鸣,但是实务工作着眼于问题的最优解决。因此,司法解释必须在综合评判何种理论学说的基础上进行审慎的抉择。涂龙科研究员在发言中感谢了喻海松处长为法学所同仁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事实上,不论在理论研究中还是司法实务领域,坚持罪刑法定都应当成为法律人的基本共识。喻海松处长对刑法解释的追问体现了司法实务部门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坚守和最高院对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探索。法学所尹琳副研究员和王佩芬博士也参与了讨论。最后,法学所魏昌东研究员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他期待喻海松处长再次莅临法学所与各位同仁分享自己的学术思考。他认为,今天的学术报告有很强的启发性,能够激发与会科研人员和学生对该领域知识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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