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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研究需要对话和交流 ——在“民法典的时代使命和理论创新研讨会”闭幕式上的致辞

日期:2020-07-05来源:法学研究所
致辞人:姚建龙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导

 

 

一整天下来,大家都辛苦了!我的致辞尽量简短。
我去年11月8号到法学所来工作,比较而言法学所是我工作过的多个单位中最有品位的。比如说今天这个研讨会,给大家提供的咖啡都是现磨的,而且绝对不用一次性纸杯,而是精致的陶瓷咖啡杯。为节约时间和防疫需要直接端给大家的一小碟点心水果也有下午茶的风格,和优雅的法式建筑会场相匹配——细节之处无不印证我们今天这个研讨会的品质是很高的。
今天是连续上了七天班之后的周末,而且还是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在上午开幕式上,我说大家都是牺牲周末休息时间来参加研讨会,在这里还要补充一下——你们也是冒着生命危险来参加今天的研讨会,身体力行落实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研究民法典的要求,体现的不仅仅是对民法典的热爱,也是对法学所工作的支持。在这里,我要代表法学所的全体同仁对诸位表示诚挚的感谢!
我也要特别感谢合作主办方上海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特别是茆荣华会长的支持,今天民法学会所有的会长、副会长都来了,让我们非常感动。感谢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法学会以及所有支持本次研讨会的高校、司法实务部门。我也要特别感谢为本次研讨会付出辛勤努力的孟祥沛研究员,他带领民商法研究室在短短三周时间里就牵头筹备了这次研讨会,还有办公室主任裴斐及她带领的两位女将,还有青年法学沙龙负责人涂龙科研究员,他们承担了很多具体的工作,真的很辛苦。如果研讨会有哪些地方安排不到位的,那是我考虑不周,也请大家多担待。
学习了一天,我也想借着这个机会谈三点感受:
第一,法学学科内部的对话、交流很有必要。这可能不是我从事学术研究20年来第一次参加非刑事法类和青少年法类的研讨会,但肯定是第一次参加纯民法学方面的研讨会。下午我和于改之教授同桌,在听民法专家发表高见时我们常不由自主地一起交流:这个和刑法的表述不一样但实际是同一研究对象,之间到底有什么差别?我们确实感觉刑法和民法之间有分界,但是不应该不对话,这是我们很深刻的一个感受。我还有一个可能不太恰当的感觉,最近一些年刑法研究和会议好像越来越无趣,不好玩,用的话语都越来越听不懂。但是民法学研究和会议越来越好玩,越来越有趣,你们讲的话我们“好像”都听懂了。以后是不是要转行,我要认真考虑一下。今天民法学的学者占绝对优势,但是四五位“打酱油”的刑法学专家和刑事法官、检察官也不弱,表现也很突出。今天的研讨会也给了我一个启发,以后可以多组织跨学科的研讨,要打破法学学科内部的隔阂,加强交流。比如正当防卫、自甘风险、共同过失、社会相当行为、被害人阻却等,民法和刑法就应好好对话一次。
第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对话、交流很重要。今天的研讨会最早在设计的时候是纯学者对话,尽管时间很紧,我还是主张把它做成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对话,邀请了法学专家、法学期刊编辑、法官、检察官、律师一起讨论。为什么要主张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对话交流?因为客观来说,最近一些年,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龃龉好像多起来了。先看法学理论界,民法学界的门派大战已经公开化了,其他很多法学门派好像也不平静。再来看法律实务界,不久前舆论关注的法官当庭训律师,连脏话都出来了,这个好像不太好。当然律师也很厉害,或明或暗“坑”法官的也不少。在我看来,法律职业共同体也应当是一种“亲清”关系。无论你是法学专家、法学期刊编辑还是法官、检察官、律师,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法律人,我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奋斗者,都是为了追求“公平和正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对话和交流很重要,没有对话和交流就一定会有不信任、甚至隔阂和分歧。
第三个感受就是疫情常态化时代面对面的对话、交流很重要。我们组织这次会议的时候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有的同志惊讶——研讨会还可以线下开吗?我突然想到,疫情初期以线上方式开研讨会的时候,我们也有同样惊讶——研讨会还可以线上开吗?以前是线上开会让人惊讶,现在变成线下开会让人惊讶。再这么下去,以后人类可能都会忘了原来研讨会是可以面对面坐在一起的。这个好像有问题。今天的研讨会组织,严格遵守了本院、本市和国家有关防疫的各项要求。虽然麻烦一点,但是我们认为还是必要和值得的。以前我们认为网络是虚拟生活,现在网络竟然要变成生活了,这不是我们希望的。你演讲的时候,我含笑注视着你,你讲到精彩的时候我马上回应你——包括笑声和掌声,或者眼神、肢体动作,这才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这样才能促进情感的交流、沟通的加深和理解的深入,这是线上完全不可替代的——我们是人类,我们不是AI。
今天的研讨会是成功和精彩的,不过也有一些遗憾,有共识但也有一些分歧。比如,有学者反复强调法律不是嘲讽的对象,特别是在民法典刚颁布的时候。但我注意到,会场气氛最欢乐的时候,恰恰是在嘲讽民法典不完善的时候。再比如,今天的会议安排,有的学者给了15分钟,有的只给了10分钟,明显违反了民法典的平等精神。一天的会,特别是下午,演讲者超时违反约定时间限制具有普遍性,甚至举牌提醒效果也不大。大家都以实际行动证明:立法容易、实施难——这让我对民法典的未来实施充满了不安。
再次感谢大家,祝大家周末愉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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