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浔检察发布
为深化检校合作,提升南浔区检察院干警专业化水平和司法规范化意识。7月3日,南浔区检察院举办“浔溪论道”检察业务专题培训班,来自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法学博士陈庆安,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民商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法学博士孙大伟受邀为全体浔检干警专题授课。南浔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毕琳主持会议。
1.主讲人
陈庆安
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法学博士
主讲题目:《中国网络安全的刑法保障》
孙大伟
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民商法室副主任,
副研究员,法学博士
主讲题目:《民法典的创新及对检察工作的影响》
2.讲座拾贝
“等约计量”方式
司法实践已经按照“等约计量”方式,对海量化的犯罪对象进行“估堆式”计量,并作为认定犯罪数额的标准。从目前淫秽电子信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伪基站”发送的短信计量方式来看,其均未实现精准计量,实际上运用的就是“等约计量”方式。“等约”是“大约等于”的意思,即所谓的“估堆”。相对应地,即按照“大约等于”的方式,对网络犯罪中的数额加以计量。
明确了人格权的一般规则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继承,对人格权不得进行非法限制;民事主体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姓名、名称、肖像等,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同时明确了人格权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方式。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为了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要求。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