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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上社法学讲坛第四讲:三农问题的法律思考

日期:2020-04-14来源:法学研究所

2020年4月10日上午,“盈科·上社法学讲坛”第四讲以线上直播的形式顺利举行。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夏晓龙作了题为“三农问题的法律思考”的主题报告,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倪正茂担任与谈人,法学所所长姚建龙教授主持本次讲坛活动。

夏晓龙老师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通过立法增设更为系统的扶持措施,包括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公共设施的投入和建设以及公共产品的提供和保障等。公共产品的提供和保障主要集中在教育、医疗和养老的有效保障上。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响应及时、运转良好的公共卫生系统和系统健全的医疗体制是不可或缺的国家软实力。他建议制定《农村合作医疗法》,进一步健全农村地区乡镇医院设置,普及便民医务室。
教育方面,夏晓龙老师建议,一是实行涵盖高中阶段的12年制义务教育,并制订具体可行的实施计划保证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学校建设、师资配备和资金安排;二是建议制定《农村职业教育法》以解决农村人口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一方面农村存在大量富余劳动力需要向城镇和其他产业转移,另一方面城镇和现代其他产业所需的具有职业技能的劳动力又出现了用工短缺。未来国家可采取国家投资设立职业培训机构或出资采购职业教育培训等举措,明确保证农村人口可以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此外这一措施也可适用于城镇的低保家庭和低收入人口。
夏晓龙老师指出,当前党的基层组织在农村一定程度上存在队伍涣散、战斗力下降的问题,农民权益被侵犯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应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保障党和政府对新农村的有效治理。对于宗法、宗教以及黑恶势力对村民自治组织乃至基层政权的渗透和侵扰,国家应予以坚决打击和取缔。
关于农村土地问题,夏晓龙老师认为,一方面要确保18亿亩可耕地的红线与粮食安全,另一方面要客观认识土地的价值,切实保证村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相关权益。
倪正茂教授高度赞扬了夏晓龙老师长年专注于农村问题研究的学术态度和情怀,他认为当前法律制度对于三农问题的保障力度有待加强。法律应更加重视工农联盟基础、村民委员履职保障制度建设,对干预党的领导的宗教、宗族势力应予以有效打击。当前法律对于农业科技进步的促进作用也有待加强,《农业科技进步法》的制定应当受到重视。倪正茂教授指出,当前从事三农问题研究的人数还比较少,呼吁大家积极投身三农问题研究。
在自由讨论阶段,法学所副所长李建伟特聘研究员、刘长秋研究员就党的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两位学者都指出,当前基层政权的“黑化”“贿选”等问题已经得到了有效打击和遏制,但仍然要予以高度重视。此外,集体经济过于依赖家族经营和领导者的个人能力问题也值得关注。当前乡村振兴的各项制度建设应该努力回应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农村因病致贫、因婚致贫等现实问题。
法学所邓少岭副研究员、尹琳副研究员、王佩芬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林需需博士、法学所硕士研究生孟祥兆同学等,就农村组织建设、本地农产品销售、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乡村振兴法、维护农民权益等相关问题与夏晓龙老师展开了互动。
最后,法学研究所姚建龙所长对本次学术研讨进行了总结。姚建龙所长认为,三农问题在我国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问题、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农村的基本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得到了切实的落实,农村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的改善,广大农民的权益保障机制也越发完善。法学所作为法治智库,应当进一步关注三农法律问题的研究。姚建龙所长对夏晓龙老师和倪正茂教授的精心准备和精彩报告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回应倪正茂教授的建议,倡议今后九三学社、上海政法学院和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可以在三农法律问题的研究领域携手并进。
至此,“盈科·上社法学讲坛”第四讲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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