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变迁中的法治上海建设”论坛举行
6月27日下午,由民革上海市委会、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城市变迁中的法治上海建设”论坛在沪举办。民革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小玫,民革中央副秘书长兼调研部部长付悦余,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叶必丰出席。民革上海市委会副主委王光贤主持开幕式。
社会法制是民革市委参政建言的重点领域,也是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深耕的重点方向。本次论坛,是双方又一项合作成果。论坛围绕城市变迁中的法治上海建设,集中研讨上海在落实中央交给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过程中,贯穿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注重法治方式、落实法治保障的实践、作为与思考。
高小玫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以法治为核心,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上海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也是上海最值得珍惜的城市品质。解放7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承担了先行者、排头兵的使命,创造了无数个第一,这离不开上海法治建设的保驾护航。
高小玫表示,本次论坛旨在由法治发展透视城市变迁,挖掘法治的上海城市价值,确认新时代法治上海定位、坚定法治上海精神。她认为,普遍的规则意识、守信的契约精神、开放的城市文化,是上海进一步发展可倚仗的“城市红利”;上海要追求卓越全球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实现法治的升级,在政府法制思维、企业法律意识、市民法律习惯、社会诚信促进等方面全面发力。
叶必丰表示,现代化进程在空间上的表现是城市化,法治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在城市治理中得到最好体现。本次论坛将展示城市精细化、法治化管理的最新研究成果,吸引更多专家学者关注这一议题,为上海城市治理现代化作出贡献。
付悦余认为,本次论坛是党派与智库资源共享、交流交锋的一个典范。他希望上海民革继续整合资源、借用外脑开展各项履职活动,同时提高站位、立足全国,结合上海实际,找准履职切入点,进一步提质增效,推动参政议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基调演讲和主题演讲环节,来自学术研究最前沿的专家学者、来自司法领域第一线的法官、律师等,以自己的研究成果、职业实践,奉献出真知灼见:中央文史馆馆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详细阐述了上海城市变迁中的法制意识和契约精神;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沈国明概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上海法治建设领域先行先试的成果及亟待解决的问题。
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孟祥沛分析了上海市营商法治环境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侯丹华以行政案件关系体制改革为视角,阐释了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长、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鹏峰分析了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论坛还安排了圆桌讨论环节,邀请彭辉、徐历、吴伟东、赵山、张亮等部分与会专家交流参与上海法治实践的情况,畅谈新时期上海法治建设面临的机遇和障碍。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杜文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民革市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程金华分别主持演讲环节和圆桌讨论。民革中央调研部三处副处长沈祺、中共市委统战部党派处副处长孙达普,民革市委相关部室负责人等参加论坛。
部分演讲者观点
葛剑雄(中央文史馆馆员、复旦大学资深教授)
上海的解放,实现了“瓷器店里打老鼠”的奇迹,既得益于共产党保护市区,禁止使用重武器的政策制定和严格执行,“海派文化”本身蕴含的契约精神和职业道德,也保障了战争期间上海人民生活、生产、工作的相对稳定和持续。这种长期形成的素养,是城市的特色,也是我们今天可以继承和继续挖掘的精神财富。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新上海人的增多,维持和谐更需要法制和素质并举。法制起强制的管理作用,防止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出现。更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在道德、风俗、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自我调节,这恰恰也是海派文化的优势。
上海城市未来的良性发展,也要守住法制意识的底线,发挥契约精神的优势,秉持包容开放的城市品格。
沈国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我国的改革在推进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始终推进法治建设,并取得了巨大进步。从宏观层面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秩序;从微观层面为市场主体的活动提供了基本规则;法治为制度创新提供了空间和保障。总体上而言,改革开放以来对我国法治环境的判断更趋客观,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基础——社会的特殊性有客观的认识:市场经济基础的缺乏,决定了法治建设的艰巨性;法治传统的缺失,决定了法治建设的艰巨性;了解国情,才能设计出与国情契合的法律制度。全面依法治国不会一帆风顺,因此,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要有定力;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法治供给要不断平衡;法治建设基础性的工作是推动全民守法,重点工作应当是提高各级干部的法治意识;我们的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应当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所提的口号和目标要接地气,要有助于全面深化改革,有助于推进改革和经济社会进步,在这个过程中真正确立法律权威。在全国范围内,上海是全国率先实行法制建设,以法制建设来引领改革开放的地方之一。浦东在开发的初始,就提出了“法制先行”的口号。在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以后,上海也是全国率先成立“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地方之一,并在之后的法治政府、司法改革、自贸区、营商环境法治化等工作中,一直是全国法治建设的先行先试者。当然,虽然这样,上海的法治建设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花很大的力气去进一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