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峰,九三学社社员。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法国埃克斯马赛大学公法博士,法国拉罗舍尔大学法学博士后。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浦江人才。研究方向环境法,主要学术成果《“越位”的专家与“隐身”的法官——专家参与在司法过程中的合理定位》(《法学评论》2015年第4期);《法国碳捕捉与封存技术利用立法及实践》(《现代法学》2016年第3期);《资源、废物抑或产业推动——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路径反思》(《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9期);《谁统治地球—社会规则如何形塑我们的星球和生活》(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8年版)(译著);《环境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著作)、《法典化的迷思—法国环境法之考察》,(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0年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气候变化背景下碳捕捉与储存利用法律问题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长江保护立法研究”等。曾任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研究中心国际环境法项目组研究人员,台湾大学、台湾中兴大学访问学者,多次访问英国、德国、西班牙等国学术机构。